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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王诩再次醒来时,发现自己竟然变成了一个婴儿,小小的身体,短胳膊短腿,躺在一圈鲜花编织而成的花篮里,花篮被一根藤蔓吊在一株大树的树枝下。
当他的目光扫过围在花篮周围的一群“人”时,他又被刺激到了,脑中又是“嗡,嗡,嗡……”的一阵闷响。
他看到,周围的这一群人,长得很奇怪,全都身材瘦高,皮肤如白雪一般白皙细腻。如果仅仅是这样,绝对不能让王诩觉得多么惊讶,最让他惊讶的是,这群人竟然长着尖尖的耳朵,宝石一样的紫罗兰色的眼睛,瀑布一般绿色的卷发。
“精灵族!”这是王诩在看清楚他们的长相时,脑中闪出的第一个词汇,他又不是没玩儿过像魔兽那样的西方魔幻游戏,对于剑与魔法世界中的精灵族的长相,他还是比较了解的。
“难道?”联系到此刻变成婴儿的自己,又被一群精灵族的男男女女围在中间,王诩唯一能想到的解释就是:“自己又穿越了,而且可能是成了一个精灵!”
就在王诩全速运转着自己的大脑,试图弄清楚此刻自己的处境时,他回忆起了自己在前世——洪荒世界,最后听到的那一声低语:“若无东皇钟,你已魂飞魄散,今借东皇之力,助你轮回,我只要你做一件事,不要让东皇钟落入巫族人之手,切记!”
“哦……”这句话使王诩那乱糟糟的思绪瞬间豁然开朗,他已经明白了前因后果。
如今的他只是个婴儿,精力持续不了多久,在明白自己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后,王诩疲惫的闭上了双眼,沉沉的睡去。
不知过了多久,王诩是醒了睡,睡了醒,饿了就哭两声,然后就有一名衣着华丽的人族妇人,把一种火红色的果子里的果汁挤到自己的嘴里。
渐渐的,从周围叽叽咋咋的各种精灵族男女老少的对话中,王诩粗略的掌握了精灵族的语言。
又过了一段时间,从那名人族妇女每天在自己耳边所讲的故事中,王诩渐渐的知道了一些如今自己所在的这个世界的信息:
这个世界叫做洛伦世界,是剑与魔法的世界,自己的所在地,位于东部大陆北方的精灵森林。这个世界的西部,的确还有块西部大陆。
从人族妇女的故事里,王诩知道,西部大陆是属于人族和兽族的大陆,大陆的北部是人族的三个王国,南部是由兽族的无数个部落组成的庞大的兽族帝国。
而自己所在的东部大陆,则是由无数种族组成的混乱地带,这里既有精灵族,也有矮人族,还有地精、巨魔、半人马等其余种族。东部大陆的南部,甚至还有通向深渊的入口,在那些故事里,深渊中住着很多“邪恶”的种族。
东部大陆与西部大陆之间,是无尽之海,想要从西部大陆来到东部大陆,即使是乘坐最快的地精之船,在风平浪静的日子,至少也需要半年的时间,更不要说无尽之海那惨绝人寰的气候,以及地精之船那逆天的价格,如果真的想要过海,那至少也得用一年时间。
又过了些日子,王诩已经基本掌握了精灵族的语言和大部分人族的语言。通过对周围人类和精灵们之间对话内容的分析,王诩知道了一些关于自己的信息:这一世,自己并不是个人类,也不是个精灵,而是精灵与人类杂交的后代——半精灵,自己的新名字叫做婓里奥·沃顿。
更神奇的是,自己的身份不仅仅是个普通的半精灵,而是精灵王卢卡斯·沃顿与一名人类贵族女子的后代。
三十年前,身为精灵王子的卢卡斯·沃顿,独自乘船从东部大陆的西海岸出发,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来到了西部大陆。
他在人类的国度里学习、冒险了整整十年,同时,他也认识了一名年轻的人类贵族女子,并且相爱了。
后来,他娶了这名女子,并带着她回到了东部大陆,回到了精灵的王城——元素之城。
十年前,已经活了三千多年的精灵族老国王寿终正寝了,在人类贵族女子的帮助之下,卢卡斯·沃顿成为了新的精灵王。
就在那一年,女子为精灵王生下了一个儿子,一个长着精灵样貌的半精灵男孩儿,这个男孩儿虽然不是精灵王的第一个儿子,但是精灵王对他宠爱有加,这男孩儿也就是王诩在洛伦世界的亲哥哥——卡伊·沃顿,他比王诩大了整十岁。
一年前,人类贵族女子再次怀孕,后来又生下了一个儿子,又一个半精灵的男孩儿,长着人族样貌的半精灵,这个男孩儿就是王诩。
对于动则两三千年寿命的精灵族而言,年过五十的人类贵族女子,已经到了她生命的最后阶段了,再加上她又生了一个孩子,这几乎消耗光了她的所有精力,在王诩出生后不久,人类贵族女子就过世了。
心爱女子的死亡,让精灵王感到痛不欲生,所以,他并不喜欢这个间接杀了自己爱妻的孩子,也不想看到这个儿子,怕看到这孩子就会想起自己的亡妻。
所以,精灵王并不像对待王诩的亲哥哥那样对待他,他只派遣了一些人类贵族女子生前的仆人来照顾王诩,也并不关心自己的这个孩子的死活,也许不仅仅是因为讨厌,还因为,在这个孩子出生后不久,他发现,这个孩子的身体是无法感知任何魔法元素的,对于把魔法元素当做宠物一样的精灵族来说,这个孩子就是个耻辱。
对于身体虽然只有一岁,而灵魂已经活了两世,已经不知活了多少岁月的王诩来说,周围的人们对自己的态度,他根本就不在乎,他活了太久了,经历过太多事儿了,早看开了,而且他明白,自己的目的是要回家,回地球去,这里根本就不是自己的世界。
想要回家,难如登天,唯一的可行办法就是提高实力,增加自己的力量,毕竟自己的识海里不仅有造化玉牒,又多了个东皇钟。如果说自己掌握了造化玉牒还有东皇钟却依旧没有办法寻找到回家的路,那自己就真的可以笨死在这里了。
尽管自己拥有了这两件混沌至宝,可是,自己太弱了,弱到就连召唤这两件宝物的基本实力都没有,所以,不得不首先提高实力。
从来到洛伦世界的第一天,王诩就能感知到周围的各种魔法元素,只是自己无法吸收它们,自己的身体唯一能够吸收东西就是灵气,可是,这个世界并没有灵气的存在,自己也无法凭空创造灵气。
在不停的摸索过程中,时间又过了五年。对于半精灵来说,他们的寿命虽然达不到精灵那样的三四千年,但至少也能活个六七百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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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王诩再次醒来时,发现自己竟然变成了一个婴儿,小小的身体,短胳膊短腿,躺在一圈鲜花编织而成的花篮里,花篮被一根藤蔓吊在一株大树的树枝下。
当他的目光扫过围在花篮周围的一群“人”时,他又被刺激到了,脑中又是“嗡,嗡,嗡……”的一阵闷响。
他看到,周围的这一群人,长得很奇怪,全都身材瘦高,皮肤如白雪一般白皙细腻。如果仅仅是这样,绝对不能让王诩觉得多么惊讶,最让他惊讶的是,这群人竟然长着尖尖的耳朵,宝石一样的紫罗兰色的眼睛,瀑布一般绿色的卷发。
“精灵族!”这是王诩在看清楚他们的长相时,脑中闪出的第一个词汇,他又不是没玩儿过像魔兽那样的西方魔幻游戏,对于剑与魔法世界中的精灵族的长相,他还是比较了解的。
“难道?”联系到此刻变成婴儿的自己,又被一群精灵族的男男女女围在中间,王诩唯一能想到的解释就是:“自己又穿越了,而且可能是成了一个精灵!”
就在王诩全速运转着自己的大脑,试图弄清楚此刻自己的处境时,他回忆起了自己在前世——洪荒世界,最后听到的那一声低语:“若无东皇钟,你已魂飞魄散,今借东皇之力,助你轮回,我只要你做一件事,不要让东皇钟落入巫族人之手,切记!”
“哦……”这句话使王诩那乱糟糟的思绪瞬间豁然开朗,他已经明白了前因后果。
如今的他只是个婴儿,精力持续不了多久,在明白自己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后,王诩疲惫的闭上了双眼,沉沉的睡去。
不知过了多久,王诩是醒了睡,睡了醒,饿了就哭两声,然后就有一名衣着华丽的人族妇人,把一种火红色的果子里的果汁挤到自己的嘴里。
渐渐的,从周围叽叽咋咋的各种精灵族男女老少的对话中,王诩粗略的掌握了精灵族的语言。
又过了一段时间,从那名人族妇女每天在自己耳边所讲的故事中,王诩渐渐的知道了一些如今自己所在的这个世界的信息:
这个世界叫做洛伦世界,是剑与魔法的世界,自己的所在地,位于东部大陆北方的精灵森林。这个世界的西部,的确还有块西部大陆。
从人族妇女的故事里,王诩知道,西部大陆是属于人族和兽族的大陆,大陆的北部是人族的三个王国,南部是由兽族的无数个部落组成的庞大的兽族帝国。
而自己所在的东部大陆,则是由无数种族组成的混乱地带,这里既有精灵族,也有矮人族,还有地精、巨魔、半人马等其余种族。东部大陆的南部,甚至还有通向深渊的入口,在那些故事里,深渊中住着很多“邪恶”的种族。
东部大陆与西部大陆之间,是无尽之海,想要从西部大陆来到东部大陆,即使是乘坐最快的地精之船,在风平浪静的日子,至少也需要半年的时间,更不要说无尽之海那惨绝人寰的气候,以及地精之船那逆天的价格,如果真的想要过海,那至少也得用一年时间。
又过了些日子,王诩已经基本掌握了精灵族的语言和大部分人族的语言。通过对周围人类和精灵们之间对话内容的分析,王诩知道了一些关于自己的信息:这一世,自己并不是个人类,也不是个精灵,而是精灵与人类杂交的后代——半精灵,自己的新名字叫做婓里奥·沃顿。
更神奇的是,自己的身份不仅仅是个普通的半精灵,而是精灵王卢卡斯·沃顿与一名人类贵族女子的后代。
三十年前,身为精灵王子的卢卡斯·沃顿,独自乘船从东部大陆的西海岸出发,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来到了西部大陆。
他在人类的国度里学习、冒险了整整十年,同时,他也认识了一名年轻的人类贵族女子,并且相爱了。
后来,他娶了这名女子,并带着她回到了东部大陆,回到了精灵的王城——元素之城。
十年前,已经活了三千多年的精灵族老国王寿终正寝了,在人类贵族女子的帮助之下,卢卡斯·沃顿成为了新的精灵王。
就在那一年,女子为精灵王生下了一个儿子,一个长着精灵样貌的半精灵男孩儿,这个男孩儿虽然不是精灵王的第一个儿子,但是精灵王对他宠爱有加,这男孩儿也就是王诩在洛伦世界的亲哥哥——卡伊·沃顿,他比王诩大了整十岁。
一年前,人类贵族女子再次怀孕,后来又生下了一个儿子,又一个半精灵的男孩儿,长着人族样貌的半精灵,这个男孩儿就是王诩。
对于动则两三千年寿命的精灵族而言,年过五十的人类贵族女子,已经到了她生命的最后阶段了,再加上她又生了一个孩子,这几乎消耗光了她的所有精力,在王诩出生后不久,人类贵族女子就过世了。
心爱女子的死亡,让精灵王感到痛不欲生,所以,他并不喜欢这个间接杀了自己爱妻的孩子,也不想看到这个儿子,怕看到这孩子就会想起自己的亡妻。
所以,精灵王并不像对待王诩的亲哥哥那样对待他,他只派遣了一些人类贵族女子生前的仆人来照顾王诩,也并不关心自己的这个孩子的死活,也许不仅仅是因为讨厌,还因为,在这个孩子出生后不久,他发现,这个孩子的身体是无法感知任何魔法元素的,对于把魔法元素当做宠物一样的精灵族来说,这个孩子就是个耻辱。
对于身体虽然只有一岁,而灵魂已经活了两世,已经不知活了多少岁月的王诩来说,周围的人们对自己的态度,他根本就不在乎,他活了太久了,经历过太多事儿了,早看开了,而且他明白,自己的目的是要回家,回地球去,这里根本就不是自己的世界。
想要回家,难如登天,唯一的可行办法就是提高实力,增加自己的力量,毕竟自己的识海里不仅有造化玉牒,又多了个东皇钟。如果说自己掌握了造化玉牒还有东皇钟却依旧没有办法寻找到回家的路,那自己就真的可以笨死在这里了。
尽管自己拥有了这两件混沌至宝,可是,自己太弱了,弱到就连召唤这两件宝物的基本实力都没有,所以,不得不首先提高实力。
从来到洛伦世界的第一天,王诩就能感知到周围的各种魔法元素,只是自己无法吸收它们,自己的身体唯一能够吸收东西就是灵气,可是,这个世界并没有灵气的存在,自己也无法凭空创造灵气。
在不停的摸索过程中,时间又过了五年。对于半精灵来说,他们的寿命虽然达不到精灵那样的三四千年,但至少也能活个六七百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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