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趣网 www.shuqubook.com,战神王爷,纵宠妖妃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您在,否则,那还叫婚宴吗?”
亲人吗……
百里云溪闻言后,先是愣了一秒,心中顿时涌起无数的感慨,没想到我老头子,原本以为就这样孤孤单单一个人,快意江湖,然后老年在这杏花林里终老一生,可没想到,在这老年的生活中,竟然收了这两个孩子为徒。
或许是缘分冥冥注定,不管是孽缘还是喜缘,但是这亲人的称呼,听起来真舒服啊。
“好,一言为定。”
冷洺惜出了屋子外,放眼望去,杏花瓣儿漫天飞舞着,微阳轻照,透着梧桐树的叶子,在地上留下了斑驳的光影,有些照在石桌上,隐约能见几个五星瓢虫在那里慢悠悠地爬着,似是在晒着这温暖的阳光,暖和着身子般。
而梧桐树下,那里早就准备好了一匹白马,没有带上马绳,马儿安安静静地站在树下,等待着自己主人的到来,甩着马尾,一只色彩斑斓的蝴蝶俏皮地在马儿的眼睛前扇着翅膀,如同在说着情人之间的呢喃般,似是察觉到它即将的远去,在门开的声音响起后,它缓缓飞走了。
不带走一点痕迹,唯有的,是白马一个响亮的马嚏。
这匹白马名叫追风,是百里云溪送给自己的,他也喜欢养马,特别是名贵的好马,这匹与后面马棚里那匹黑马都是从一个娘亲那里生出来的,都是世间难得一见的绝品好马,甚至比百里云溪那匹汗血宝马的价值还要高。
经过了这三个月,这匹白马也与冷洺惜相处得十分好,不愧是名贵的马儿,果然通灵性,百里云溪见这匹白马与冷洺惜这么有默契,于是就慷慨地将白马送给了冷洺惜,而黑马仍留在这里,与自己相依相伴。
见到冷洺惜出来后,追风摇了摇尾巴,跺着马蹄,小跑着来到了冷洺惜的身旁,垂下马头,接受着冷洺惜的抚摸。
“今天开始,追风,你就要跟我离开这个桃花源,去外面的尘世沾染一身腥了,若是你不愿意,现在还有机会,说出来,我绝不会强迫你的。”
虽然这样子说,在旁人眼里听起来有点傻,但是冷洺惜知道,追风是一匹有灵性的马儿,很多时候它都明白自己想要什么,而这一次,冷洺惜相信也不例外。
这杏花林里有百里云溪,也有它的兄弟,还有其他与它熟识的小动物,冷洺惜不知道马儿的思想是怎么样的,但是,若是让一个生物离开它出生长大的地方,去一个陌生的环境,还可能会没有思念,会没有担忧的吗?
外面的世界很大,很精彩,但追风这样一匹名马的诞生,注定了它的一生本不是平凡的,在这个地方生活着,不会感觉单调,这里四季如春,朋友相伴,是一个理想乡的存在,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更是它出生长大的故乡,留在这里,或许对于追风来说是幸福的。
在外面的话,或许总有一天,它的皮毛会被迫沾染上血的颜色,它的味道也会充满着沙场上与敌人血液混合的腥味,哪怕,它不愿意,但是事实总是事与愿违,跟了自己,自己也不能够保证给它安稳祥和的生活,这样子的未来,它愿意跟着自己吗?
追风点了点马头,伸出舌头,轻轻舔了舔冷洺惜抚摸着自己的手掌,然后露出身形,冷洺惜看见了套在它背上的马套,而马套上挂着的,则是一条缰绳。
这是一条御马的缰绳,这也是追风此刻的决心,它愿意跟着冷洺惜一起去面对未来未知的危险,这个世界上之所以有名马,不仅仅是因为它的速度和气势,更多的是,名马一生,只会真心实意为了一个主人而卖命,不会接受它不承认的主人,骑上它的马背,御着它驰骋千里。
这样的马才能够称之为名马,而这样子的情况,才会是流传千古,被人称颂的马儿,因主死而自杀的名马,也是数不胜数,在历史的长河中,简直说也说不尽。
“好,那么我发誓,在外面的世界,你会过得很幸福,虽然我不敢保证外面的世界会像杏花林这里一样给你幸福安全的感觉,但是,我会尽我所能,一定不会让你受伤的。”
冷洺惜突然感觉很想哭,或许,人与动物之间都是存在真情的,不仅仅是人与狗之间,能够遇见,并且拥有这样的马儿,真是太好了,自己也真是太幸运了。
冷洺惜上了马背,马儿稳稳地站立着身子,让冷洺惜感觉不到一点摇晃,冷洺惜笑了笑,抚摸着追风的额头,紧接着,将那条挂着的马鞭,随手扔了下去,她不再需要它了。
“追风,带我回到祥龙城去,我想你的男主人了,尽你所能,用最大的速度奔跑着吧,我已经迫不及待想要见到他了,不想再等一分一秒,也不想要再迟到,让他等我太久了,辛苦你一点了。”
冷洺惜柔声说道,追风一声长嘶,紧接着迈开马蹄,用着极快的速度,直接跳过了那条清澈的小溪,溪水倒映着那马儿与马上之人驰骋的身影,就连水中的鱼儿也忍不住冒出头来,吐个泡泡。
追风载着冷洺惜直直往阵外冲了过去,百里云溪站在窗旁,看着冷洺惜的身影越离越远,最终出了外阵,消失不见,末了,轻轻叹道。
“一切要当心啊,丫头,千万不能让自己,还有云小子受伤了,老夫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帮助你们的了,现在,是只能真正依靠你们自己的时候了,老夫,也只能在这里祝你们一生平安了。”
冷洺惜御着追风出了外阵,外面的山谷一如以往的情景,阳光高挂,将那光秃秃的山头和黄泥土给照的一片通亮,这样子望着过去,整个大地仿佛都是同一个风景,同一个颜色,没有任何特别可言。
“驾。”
冷洺惜拍了拍追风的头,追风会意,立马又是用极快的速度往前方奔跑了过去,不一会儿,就到了三个月前的那个九星连环阵的山头,冷洺惜在路过三个月前那霹雳心爆炸的地方,那里被炸开了一个方圆十五米的大洞,乍一看深不见底,十分吓人,给人一种恐惧阴森的感觉。
这一次,不会再有这样的危险了。冷洺惜只看了一眼那个大洞,便转过头去,御着追风往山谷外的方向疾驰而去。
冷洺惜将自己准备好的轻纱戴在头上,红衣随着清风,飘在空中,配上那通体白润的马儿,禁不住让上山来采石的人给看呆了,心想这到底是哪位仙女,竟然会在今天降临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这真是让人大开眼界了。
锦云,这一次,你就由我冷洺惜来保护!我绝对不会,再躲在你的背后,让你为了我承受本应该由我来承受的一切了!
大概黄昏的时候,城门之外,那个人影终是缓缓到了城门口,此时城门口的人潮仍旧络绎不绝,反倒是因为黄昏的时候即将关城门的关系,通过那护城河的桥梁上的人明显增多了,个个都排着队,时不时地交谈着。
一匹高白大马英气不凡,踏着马蹄缓步晃悠着自己的马尾,载着身上那红衣女子渐渐往那城门的方向走去,冷洺惜在看到那城门的时候,暗骂一声该死。
没想到这城门的守卫在这个时候变得那么严了,好不容易让追风用尽全力才在日落之前到达了祥龙城,却要因为这个事情耽搁一点时间,自己心情真是不爽得要命啊,又不能运着轻功直接飞上城墙去,毕竟追风不能丢在这里不管啊。
此时的太阳已经是山头的余辉,照在身上暖意融融的,时而吹起的寒风卷起了冷洺惜身上的红色涟漪,头上戴着的轻纱遮住了那张脸皮,时隐时现,颇有种神秘的朦胧美,看得一边的路人都有些眼痴了。
守城的门卫早已眼尖地看到了这个恍若绝色的红衣仙子,小声嘟囔了一句,眼见那匹白马缓步而前,排着队,大概过了一炷香的时间,渐渐地来到了城门口,即将入城的时候,便手持长戬快步上前去询问道:“请问是哪方来的姑娘,是要进城吗?”
“怎么?进这祥龙城,还需要侍卫大哥亲自上前来询问?真是折煞小女子了。”
白马立定,冷洺惜发出一声不悦,脸上的轻纱隐约透着一双睿智的眸子,射出不耐的利刃,因为这该死的排队自己已经多浪费了一炷香的时间了,难不成在这还要耽搁多一炷香的功夫?
冷洺惜的眸光,看得这年轻侍卫心头意乱,这是什么感觉?交杂着霸气与睿智的眼神,让人心中既是心动又是轻颤,这个女子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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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否则,那还叫婚宴吗?”
亲人吗……
百里云溪闻言后,先是愣了一秒,心中顿时涌起无数的感慨,没想到我老头子,原本以为就这样孤孤单单一个人,快意江湖,然后老年在这杏花林里终老一生,可没想到,在这老年的生活中,竟然收了这两个孩子为徒。
或许是缘分冥冥注定,不管是孽缘还是喜缘,但是这亲人的称呼,听起来真舒服啊。
“好,一言为定。”
冷洺惜出了屋子外,放眼望去,杏花瓣儿漫天飞舞着,微阳轻照,透着梧桐树的叶子,在地上留下了斑驳的光影,有些照在石桌上,隐约能见几个五星瓢虫在那里慢悠悠地爬着,似是在晒着这温暖的阳光,暖和着身子般。
而梧桐树下,那里早就准备好了一匹白马,没有带上马绳,马儿安安静静地站在树下,等待着自己主人的到来,甩着马尾,一只色彩斑斓的蝴蝶俏皮地在马儿的眼睛前扇着翅膀,如同在说着情人之间的呢喃般,似是察觉到它即将的远去,在门开的声音响起后,它缓缓飞走了。
不带走一点痕迹,唯有的,是白马一个响亮的马嚏。
这匹白马名叫追风,是百里云溪送给自己的,他也喜欢养马,特别是名贵的好马,这匹与后面马棚里那匹黑马都是从一个娘亲那里生出来的,都是世间难得一见的绝品好马,甚至比百里云溪那匹汗血宝马的价值还要高。
经过了这三个月,这匹白马也与冷洺惜相处得十分好,不愧是名贵的马儿,果然通灵性,百里云溪见这匹白马与冷洺惜这么有默契,于是就慷慨地将白马送给了冷洺惜,而黑马仍留在这里,与自己相依相伴。
见到冷洺惜出来后,追风摇了摇尾巴,跺着马蹄,小跑着来到了冷洺惜的身旁,垂下马头,接受着冷洺惜的抚摸。
“今天开始,追风,你就要跟我离开这个桃花源,去外面的尘世沾染一身腥了,若是你不愿意,现在还有机会,说出来,我绝不会强迫你的。”
虽然这样子说,在旁人眼里听起来有点傻,但是冷洺惜知道,追风是一匹有灵性的马儿,很多时候它都明白自己想要什么,而这一次,冷洺惜相信也不例外。
这杏花林里有百里云溪,也有它的兄弟,还有其他与它熟识的小动物,冷洺惜不知道马儿的思想是怎么样的,但是,若是让一个生物离开它出生长大的地方,去一个陌生的环境,还可能会没有思念,会没有担忧的吗?
外面的世界很大,很精彩,但追风这样一匹名马的诞生,注定了它的一生本不是平凡的,在这个地方生活着,不会感觉单调,这里四季如春,朋友相伴,是一个理想乡的存在,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更是它出生长大的故乡,留在这里,或许对于追风来说是幸福的。
在外面的话,或许总有一天,它的皮毛会被迫沾染上血的颜色,它的味道也会充满着沙场上与敌人血液混合的腥味,哪怕,它不愿意,但是事实总是事与愿违,跟了自己,自己也不能够保证给它安稳祥和的生活,这样子的未来,它愿意跟着自己吗?
追风点了点马头,伸出舌头,轻轻舔了舔冷洺惜抚摸着自己的手掌,然后露出身形,冷洺惜看见了套在它背上的马套,而马套上挂着的,则是一条缰绳。
这是一条御马的缰绳,这也是追风此刻的决心,它愿意跟着冷洺惜一起去面对未来未知的危险,这个世界上之所以有名马,不仅仅是因为它的速度和气势,更多的是,名马一生,只会真心实意为了一个主人而卖命,不会接受它不承认的主人,骑上它的马背,御着它驰骋千里。
这样的马才能够称之为名马,而这样子的情况,才会是流传千古,被人称颂的马儿,因主死而自杀的名马,也是数不胜数,在历史的长河中,简直说也说不尽。
“好,那么我发誓,在外面的世界,你会过得很幸福,虽然我不敢保证外面的世界会像杏花林这里一样给你幸福安全的感觉,但是,我会尽我所能,一定不会让你受伤的。”
冷洺惜突然感觉很想哭,或许,人与动物之间都是存在真情的,不仅仅是人与狗之间,能够遇见,并且拥有这样的马儿,真是太好了,自己也真是太幸运了。
冷洺惜上了马背,马儿稳稳地站立着身子,让冷洺惜感觉不到一点摇晃,冷洺惜笑了笑,抚摸着追风的额头,紧接着,将那条挂着的马鞭,随手扔了下去,她不再需要它了。
“追风,带我回到祥龙城去,我想你的男主人了,尽你所能,用最大的速度奔跑着吧,我已经迫不及待想要见到他了,不想再等一分一秒,也不想要再迟到,让他等我太久了,辛苦你一点了。”
冷洺惜柔声说道,追风一声长嘶,紧接着迈开马蹄,用着极快的速度,直接跳过了那条清澈的小溪,溪水倒映着那马儿与马上之人驰骋的身影,就连水中的鱼儿也忍不住冒出头来,吐个泡泡。
追风载着冷洺惜直直往阵外冲了过去,百里云溪站在窗旁,看着冷洺惜的身影越离越远,最终出了外阵,消失不见,末了,轻轻叹道。
“一切要当心啊,丫头,千万不能让自己,还有云小子受伤了,老夫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帮助你们的了,现在,是只能真正依靠你们自己的时候了,老夫,也只能在这里祝你们一生平安了。”
冷洺惜御着追风出了外阵,外面的山谷一如以往的情景,阳光高挂,将那光秃秃的山头和黄泥土给照的一片通亮,这样子望着过去,整个大地仿佛都是同一个风景,同一个颜色,没有任何特别可言。
“驾。”
冷洺惜拍了拍追风的头,追风会意,立马又是用极快的速度往前方奔跑了过去,不一会儿,就到了三个月前的那个九星连环阵的山头,冷洺惜在路过三个月前那霹雳心爆炸的地方,那里被炸开了一个方圆十五米的大洞,乍一看深不见底,十分吓人,给人一种恐惧阴森的感觉。
这一次,不会再有这样的危险了。冷洺惜只看了一眼那个大洞,便转过头去,御着追风往山谷外的方向疾驰而去。
冷洺惜将自己准备好的轻纱戴在头上,红衣随着清风,飘在空中,配上那通体白润的马儿,禁不住让上山来采石的人给看呆了,心想这到底是哪位仙女,竟然会在今天降临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这真是让人大开眼界了。
锦云,这一次,你就由我冷洺惜来保护!我绝对不会,再躲在你的背后,让你为了我承受本应该由我来承受的一切了!
大概黄昏的时候,城门之外,那个人影终是缓缓到了城门口,此时城门口的人潮仍旧络绎不绝,反倒是因为黄昏的时候即将关城门的关系,通过那护城河的桥梁上的人明显增多了,个个都排着队,时不时地交谈着。
一匹高白大马英气不凡,踏着马蹄缓步晃悠着自己的马尾,载着身上那红衣女子渐渐往那城门的方向走去,冷洺惜在看到那城门的时候,暗骂一声该死。
没想到这城门的守卫在这个时候变得那么严了,好不容易让追风用尽全力才在日落之前到达了祥龙城,却要因为这个事情耽搁一点时间,自己心情真是不爽得要命啊,又不能运着轻功直接飞上城墙去,毕竟追风不能丢在这里不管啊。
此时的太阳已经是山头的余辉,照在身上暖意融融的,时而吹起的寒风卷起了冷洺惜身上的红色涟漪,头上戴着的轻纱遮住了那张脸皮,时隐时现,颇有种神秘的朦胧美,看得一边的路人都有些眼痴了。
守城的门卫早已眼尖地看到了这个恍若绝色的红衣仙子,小声嘟囔了一句,眼见那匹白马缓步而前,排着队,大概过了一炷香的时间,渐渐地来到了城门口,即将入城的时候,便手持长戬快步上前去询问道:“请问是哪方来的姑娘,是要进城吗?”
“怎么?进这祥龙城,还需要侍卫大哥亲自上前来询问?真是折煞小女子了。”
白马立定,冷洺惜发出一声不悦,脸上的轻纱隐约透着一双睿智的眸子,射出不耐的利刃,因为这该死的排队自己已经多浪费了一炷香的时间了,难不成在这还要耽搁多一炷香的功夫?
冷洺惜的眸光,看得这年轻侍卫心头意乱,这是什么感觉?交杂着霸气与睿智的眼神,让人心中既是心动又是轻颤,这个女子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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