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万事开头难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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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礼,忙也跟着站起来拱手,“见过大叔。”
“好娃儿,难得见到这么多礼的娃了。”杨大叔笑眯眯还礼,真是人比人气死人,为啥自家的孩子就没有这般落落大方。
他对江大叔道:“前几日,洛城抓了咱们好些人,你可得小心些。”
“最近风声是紧了点,实在不行,还是走夜路吧。”
“我也是这样打算的。”
晋王静静听着他们的聊天,若有所思。
返程时,常小小悄声问道:“你在想什么呢?看着魂不守舍的样子。”
晋王小声回道:“我在想长庐盐场会不会有我的人?”
晋王手下的侍卫不少,很多都是外公专门培养送过来的,忠心耿耿不说,还武艺高强,父皇向来喜欢玩制衡一套,想必不会把这些人关在同一个地方。
而长庐盐场作为官营盐场,安置了不少重刑犯,让他们做着最辛苦的工作,可比直接杀掉,有利多了,所以晋王怀疑那里有自己的侍卫。
“有这个可能,下回过来再细细打听。”晋王点头同意。
聊天结束,他们三人和杨大叔告辞离开,一路沿山间小道,艰难前行。
走在前面的江大叔停了下来,关切地看向两人,“是不是肩膀被勒疼了?”
背着那么重的筐,哪怕晋王用了破布垫在肩头,还是压得肉疼,一呼一吸间都有些费劲。
“我以前没干过这么重的活。”晋王将手里的棍子支在筐下,这才轻松些。
“你俩颈背挺直,一看就是没干过重活的精细人,”江大叔宽慰道:“等水疱自消,长成老茧就好了。”
江大叔这话没说错,但凡在村里讨生活的人,不管老少,多少有些小毛病。
像拿着镰刀割猪草,手上总会有些伤疤,平常捡牛粪、背柴、担水的庄稼人,多少有些弯腰驮背、肩高肩低的毛病,哪有城里人水灵。
苦吗?当然苦,所以才有人拼命读书,运气好的话,或许就能彻底摆脱农村生活。
“没事,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嘛。”晋王咬牙说道。
江大叔叹口气,这娃好着呢,看着像个读书人,也不知道他们家遭了什么难,竟然肯来吃这种苦头。
按照之前的计划,他们一路晓宿夜行,渴了喝路边山泉,饿了就啃两口冷硬的杂粮馍,终于顺利地将盐卖了出去。
怪不得那么多人愿干这杀头的买卖呢,一来一回虽然辛苦,但赚得多呀。
离开时,常小小又和江大叔约好了下次出发的时间,便快步返回深山。
也不知道离家的日子里,她娘有没有把家伙什砸烂,等她回到家,却见她娘正专心致志地绣花,除了把碗摔破以外,家里还算井井有条。
常小小将藏好的陶碗拿了出来,“娘,下次你摔木碗好了,陶的都快摔没了。”
“娘没摔东西啊。”她娘一脸无辜。
“知道了,我先把这些碎片埋了。”她娘就这点好,发疯的记忆全都忘了个干净,根本没有任何心理负担。
晋王则咬着牙脱下衣服,查看伤情,只见原本细皮嫩肉的肩头,早已溃烂红肿一片。
“嘶~怎么伤得如此严重?”常氏走了过来,不禁吓得一哆嗦,忙去烧水、煮布。
晋王不可思议地看向正在整理杂物的常小小,“你不痛的吗?”
“痛啥?”常小小随即反应过来,“我力气大,那点重量不算什么?”
“为啥啊?”他好歹是个男人啊,力气怎么可能会比女人小。
“要不你也喝些狼奶?”
常小小早就发现自己的力气是比别人大些,以前和狼群围猎,扛着一头半大野猪,都能健步如飞,背百来斤的盐根本没啥难度。
晋王顿时有些后悔,皇家园林有虎、豹、狼等凶猛动物,为啥母后只给他找来奶妈,若是早早喝上虎奶,不知该有多威猛。
嗯,决定了,以后有条件了一定要抓几只猛兽回来养着,绝不能让自己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别人喝人乳,他的孩子就喝虎奶。
待布条煮好后,常小小便调了一些糊糊端来,“这是治跌打损伤的药,狼用过后都嗷嗷叫,好用得很。”
一坨散发着恶臭的不明物质敷在肩上,效果好不好,暂时不知道,但晋王痛得直叫唤。
“忍着点,包好,包好!”常小小也没有什么自信,这药还是头回给人用,能不能好,还真不好说。
随后两天,常小小便和狼群一块儿在山里狩猎,可最近山里下了大雪,很多动物都躲到洞里冬眠,要么就窝在家里不动弹,狼群找不到食,常常饥一顿饱一顿的,有些狼瘦得肋骨都露了出来。
正巧狼群进入发情期,山洞里又多了几张生面孔,食物便有些不够分了。
头狼这会儿是既开心,又犯愁,喜的是族群添丁进口,忧得是又多添了几张吃肉的嘴。
常小小和头狼在洞里清点物资,粮食还有些,肉却不多了,“要不给你们熬点粥喝?”
头狼嫌弃地将米袋扒拉开,它可是食肉动物,实在混不下去的话,不如去村子里打劫,头狼希冀地看向她,就像以前一样,去村里抓羊、捉鸡也行啊。
“我要下山一趟。” 常小小放弃了,剩下的物资根本不够人吃的,更别说狼了。
春夏秋三季,狼养她,到了冬季,该她养狼了。
晋王听后起身道:“我也去!”
“你身上还有伤,还是留在这里蒸点干粮,明天我们还要和江大叔出远门呢。”
头狼立刻摇了摇尾巴,它还以为常小小要带着狼群去洗劫村庄呢,可看到常小小揣好银子、卷好绣品、背着竹筐,便知是往洛城而去,便失望地蹲下。
常小小此行去洛城,除了买肉外,还要置办些冬衣,在即将到达城门前,她取了黑泥抹脸,以免有人认出她的脸来。
随后才跟着来往人群向前走,还没进城,却见城墙根下,竟坐着些带枷锁的犯人。
“这叫枷号示众,听说都是新抓到的私盐贩子、山贼。”围观的百姓中有人主动解惑,可这样的天气下,犯人穿得单薄,还光着脚,怕是要不了多久,脚就要被冻坏。
有人愤懑道:“死了个林公子,便滥用酷刑,林家还真是权势滔天。”
“嘘~你小点声,现在官兵正到处抓人呢。”
“对了,你们有没有发现那位也不见了。”
众人心知他说的是晋王,当下有人疑惑道:“王爷消失和林公子的死,会不会是同一人所为?”
“指不定是呢,堂堂护国将军府怎么会没有能人呢?”
“将军谋反一事,八成是被人陷害!”
“嘘~噤声,莫谈国事!”
这可离城门很近呢,万一说话被官兵听见,不免招来牢狱之灾。
不多时,围观的人群渐渐散了,但百姓心中有杆秤,几年前洛城遭遇旱灾,林家非但不出手相助,竟还囤粮居奇,再加上林家上下的所做所为,早已引起民怨,只是还未爆发罢了。
而晋王被废,秦王新立,这里面没有隐情才怪,真当老百姓都是愚民吗?
常小小从守卫的盘查情况来看,发现官兵的搜查频次降低,主要盘问长相凶悍的男人。
毕竟在他们的认知中,能在守卫眼皮子底下将晋王救走,还能杀了那么多林家人,定然是武艺高超的男人所为,当然也不排除团伙作案,但怎么也不会把视线放到弱女子身上。
常小小来到绣庄,女掌柜一时还没认出她,直到看见绣品,方才恍然大悟,“你怎么搞成这样?”
“听说城里太乱,不得不防着些。”
“是呢,林家那位出事了,官兵查到现在都没个结果,倒抓来不少私盐贩子,如今城中盐价上涨不少。”
掌柜说话的同时,已经将绣品估好了价,同时还提出一条建议,“你一会儿去水粉铺子买些护手的香膏吧。”
常小小很听劝,当即点头,掌柜笑着解释,“你娘的绣工不错,但可能最近天冷干燥,手有些起皮,绣品有好几处刮丝。”
对于绣娘来说,拥有一双似柔荑的双手是多么重要,很多绣娘为保养双手,压根儿就不干家务活。
“确实如此,我这次来,正好要买些冬衣。”常小小还真没注意呢。
绣庄也兼卖些成衣,但购买者甚少,富贵人家自有针线上人,贫者都是自己买布裁衣,只有过往客商出于应急需要,才买上几件。
掌柜虽有些奇怪,但生意上门,自然没有往外推的理,便按照她的要求打包好了三件冬衣并一些丝线和绸布。
随后还陪着去隔壁水粉铺子,主动帮她选了护手的香膏,“我们这的绣娘都用这种,实惠不说,还不会在布上留印。”
“多谢,多谢!”常小小看着琳琅满目的胭脂水粉,眼都挑花了,怎么脸和手用的不一样,还有各种香味的,为啥不只卖一种呢。
果然是自己活得太粗糙了。
付过钱后,她此行的最后一站便是肉铺,“师傅,还有下水吗?”
在狼群中生活久了,常小小便知各狼的喜好,通常来说,地位越高的狼,越喜欢吃内脏,而地位最低的狼,吃骨头多的四肢和脖颈。
野外混得最惨的狼,就只配吃腐肉和啃骨头,等级关系分得很清楚。
常年杀猪的郑屠夫,长得一脸横肉,但还是努力堆起笑脸道:“小娘子有所不知,最近码头的活多,下水和一些边角料都被人买了去做瞪眼儿食。”
码头扛包的脚夫们,都是重体力活,不吃点肉根本就顶不住,但上好的肉太贵,就只能将目光放到下水上,好歹沾个肉味。
而且这种食物极受脚夫们的喜欢,每回挑子到了,都急急拿着筷子,瞪大眼专挑好的吃,故而有此名。
常小小看了看案板上肉,好像不太够啊,狼最近都饿狠了,真要让它们吃个肚饱,这点肉压根不够分。
最关键的是,她的背篓里已经塞满了衣服,装不下了,虽然可以扛着肉走,但太过高调,引来怀疑。
“你这有没有活猪啊?要不,我赶回去自己杀。”
郑屠夫还是第一次见有人来摊位上买活猪的,毕竟他的主业是杀猪,算是一门技术活,卖的肉价里已经包含了技术费。
真要收活猪,还不如自己去城外挨家挨户敲门问呢。
“我这不是急着要嘛,你若有,便直接卖于我,也免得你三更半夜爬起来多杀一头。”
郑屠夫的院子还真有几头猪备着,当下便赶来一头,“这个我给你算便宜点,但你会杀吗?”
“山里人没那么多讲究,几个人摁着捅死就成。”
这也太没技术含量了,郑屠夫脸抽了抽,压下了心中想为人师的欲望,递上根竹枝,“拿上吧,赶猪很简单的。”
还礼,忙也跟着站起来拱手,“见过大叔。”
“好娃儿,难得见到这么多礼的娃了。”杨大叔笑眯眯还礼,真是人比人气死人,为啥自家的孩子就没有这般落落大方。
他对江大叔道:“前几日,洛城抓了咱们好些人,你可得小心些。”
“最近风声是紧了点,实在不行,还是走夜路吧。”
“我也是这样打算的。”
晋王静静听着他们的聊天,若有所思。
返程时,常小小悄声问道:“你在想什么呢?看着魂不守舍的样子。”
晋王小声回道:“我在想长庐盐场会不会有我的人?”
晋王手下的侍卫不少,很多都是外公专门培养送过来的,忠心耿耿不说,还武艺高强,父皇向来喜欢玩制衡一套,想必不会把这些人关在同一个地方。
而长庐盐场作为官营盐场,安置了不少重刑犯,让他们做着最辛苦的工作,可比直接杀掉,有利多了,所以晋王怀疑那里有自己的侍卫。
“有这个可能,下回过来再细细打听。”晋王点头同意。
聊天结束,他们三人和杨大叔告辞离开,一路沿山间小道,艰难前行。
走在前面的江大叔停了下来,关切地看向两人,“是不是肩膀被勒疼了?”
背着那么重的筐,哪怕晋王用了破布垫在肩头,还是压得肉疼,一呼一吸间都有些费劲。
“我以前没干过这么重的活。”晋王将手里的棍子支在筐下,这才轻松些。
“你俩颈背挺直,一看就是没干过重活的精细人,”江大叔宽慰道:“等水疱自消,长成老茧就好了。”
江大叔这话没说错,但凡在村里讨生活的人,不管老少,多少有些小毛病。
像拿着镰刀割猪草,手上总会有些伤疤,平常捡牛粪、背柴、担水的庄稼人,多少有些弯腰驮背、肩高肩低的毛病,哪有城里人水灵。
苦吗?当然苦,所以才有人拼命读书,运气好的话,或许就能彻底摆脱农村生活。
“没事,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嘛。”晋王咬牙说道。
江大叔叹口气,这娃好着呢,看着像个读书人,也不知道他们家遭了什么难,竟然肯来吃这种苦头。
按照之前的计划,他们一路晓宿夜行,渴了喝路边山泉,饿了就啃两口冷硬的杂粮馍,终于顺利地将盐卖了出去。
怪不得那么多人愿干这杀头的买卖呢,一来一回虽然辛苦,但赚得多呀。
离开时,常小小又和江大叔约好了下次出发的时间,便快步返回深山。
也不知道离家的日子里,她娘有没有把家伙什砸烂,等她回到家,却见她娘正专心致志地绣花,除了把碗摔破以外,家里还算井井有条。
常小小将藏好的陶碗拿了出来,“娘,下次你摔木碗好了,陶的都快摔没了。”
“娘没摔东西啊。”她娘一脸无辜。
“知道了,我先把这些碎片埋了。”她娘就这点好,发疯的记忆全都忘了个干净,根本没有任何心理负担。
晋王则咬着牙脱下衣服,查看伤情,只见原本细皮嫩肉的肩头,早已溃烂红肿一片。
“嘶~怎么伤得如此严重?”常氏走了过来,不禁吓得一哆嗦,忙去烧水、煮布。
晋王不可思议地看向正在整理杂物的常小小,“你不痛的吗?”
“痛啥?”常小小随即反应过来,“我力气大,那点重量不算什么?”
“为啥啊?”他好歹是个男人啊,力气怎么可能会比女人小。
“要不你也喝些狼奶?”
常小小早就发现自己的力气是比别人大些,以前和狼群围猎,扛着一头半大野猪,都能健步如飞,背百来斤的盐根本没啥难度。
晋王顿时有些后悔,皇家园林有虎、豹、狼等凶猛动物,为啥母后只给他找来奶妈,若是早早喝上虎奶,不知该有多威猛。
嗯,决定了,以后有条件了一定要抓几只猛兽回来养着,绝不能让自己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别人喝人乳,他的孩子就喝虎奶。
待布条煮好后,常小小便调了一些糊糊端来,“这是治跌打损伤的药,狼用过后都嗷嗷叫,好用得很。”
一坨散发着恶臭的不明物质敷在肩上,效果好不好,暂时不知道,但晋王痛得直叫唤。
“忍着点,包好,包好!”常小小也没有什么自信,这药还是头回给人用,能不能好,还真不好说。
随后两天,常小小便和狼群一块儿在山里狩猎,可最近山里下了大雪,很多动物都躲到洞里冬眠,要么就窝在家里不动弹,狼群找不到食,常常饥一顿饱一顿的,有些狼瘦得肋骨都露了出来。
正巧狼群进入发情期,山洞里又多了几张生面孔,食物便有些不够分了。
头狼这会儿是既开心,又犯愁,喜的是族群添丁进口,忧得是又多添了几张吃肉的嘴。
常小小和头狼在洞里清点物资,粮食还有些,肉却不多了,“要不给你们熬点粥喝?”
头狼嫌弃地将米袋扒拉开,它可是食肉动物,实在混不下去的话,不如去村子里打劫,头狼希冀地看向她,就像以前一样,去村里抓羊、捉鸡也行啊。
“我要下山一趟。” 常小小放弃了,剩下的物资根本不够人吃的,更别说狼了。
春夏秋三季,狼养她,到了冬季,该她养狼了。
晋王听后起身道:“我也去!”
“你身上还有伤,还是留在这里蒸点干粮,明天我们还要和江大叔出远门呢。”
头狼立刻摇了摇尾巴,它还以为常小小要带着狼群去洗劫村庄呢,可看到常小小揣好银子、卷好绣品、背着竹筐,便知是往洛城而去,便失望地蹲下。
常小小此行去洛城,除了买肉外,还要置办些冬衣,在即将到达城门前,她取了黑泥抹脸,以免有人认出她的脸来。
随后才跟着来往人群向前走,还没进城,却见城墙根下,竟坐着些带枷锁的犯人。
“这叫枷号示众,听说都是新抓到的私盐贩子、山贼。”围观的百姓中有人主动解惑,可这样的天气下,犯人穿得单薄,还光着脚,怕是要不了多久,脚就要被冻坏。
有人愤懑道:“死了个林公子,便滥用酷刑,林家还真是权势滔天。”
“嘘~你小点声,现在官兵正到处抓人呢。”
“对了,你们有没有发现那位也不见了。”
众人心知他说的是晋王,当下有人疑惑道:“王爷消失和林公子的死,会不会是同一人所为?”
“指不定是呢,堂堂护国将军府怎么会没有能人呢?”
“将军谋反一事,八成是被人陷害!”
“嘘~噤声,莫谈国事!”
这可离城门很近呢,万一说话被官兵听见,不免招来牢狱之灾。
不多时,围观的人群渐渐散了,但百姓心中有杆秤,几年前洛城遭遇旱灾,林家非但不出手相助,竟还囤粮居奇,再加上林家上下的所做所为,早已引起民怨,只是还未爆发罢了。
而晋王被废,秦王新立,这里面没有隐情才怪,真当老百姓都是愚民吗?
常小小从守卫的盘查情况来看,发现官兵的搜查频次降低,主要盘问长相凶悍的男人。
毕竟在他们的认知中,能在守卫眼皮子底下将晋王救走,还能杀了那么多林家人,定然是武艺高超的男人所为,当然也不排除团伙作案,但怎么也不会把视线放到弱女子身上。
常小小来到绣庄,女掌柜一时还没认出她,直到看见绣品,方才恍然大悟,“你怎么搞成这样?”
“听说城里太乱,不得不防着些。”
“是呢,林家那位出事了,官兵查到现在都没个结果,倒抓来不少私盐贩子,如今城中盐价上涨不少。”
掌柜说话的同时,已经将绣品估好了价,同时还提出一条建议,“你一会儿去水粉铺子买些护手的香膏吧。”
常小小很听劝,当即点头,掌柜笑着解释,“你娘的绣工不错,但可能最近天冷干燥,手有些起皮,绣品有好几处刮丝。”
对于绣娘来说,拥有一双似柔荑的双手是多么重要,很多绣娘为保养双手,压根儿就不干家务活。
“确实如此,我这次来,正好要买些冬衣。”常小小还真没注意呢。
绣庄也兼卖些成衣,但购买者甚少,富贵人家自有针线上人,贫者都是自己买布裁衣,只有过往客商出于应急需要,才买上几件。
掌柜虽有些奇怪,但生意上门,自然没有往外推的理,便按照她的要求打包好了三件冬衣并一些丝线和绸布。
随后还陪着去隔壁水粉铺子,主动帮她选了护手的香膏,“我们这的绣娘都用这种,实惠不说,还不会在布上留印。”
“多谢,多谢!”常小小看着琳琅满目的胭脂水粉,眼都挑花了,怎么脸和手用的不一样,还有各种香味的,为啥不只卖一种呢。
果然是自己活得太粗糙了。
付过钱后,她此行的最后一站便是肉铺,“师傅,还有下水吗?”
在狼群中生活久了,常小小便知各狼的喜好,通常来说,地位越高的狼,越喜欢吃内脏,而地位最低的狼,吃骨头多的四肢和脖颈。
野外混得最惨的狼,就只配吃腐肉和啃骨头,等级关系分得很清楚。
常年杀猪的郑屠夫,长得一脸横肉,但还是努力堆起笑脸道:“小娘子有所不知,最近码头的活多,下水和一些边角料都被人买了去做瞪眼儿食。”
码头扛包的脚夫们,都是重体力活,不吃点肉根本就顶不住,但上好的肉太贵,就只能将目光放到下水上,好歹沾个肉味。
而且这种食物极受脚夫们的喜欢,每回挑子到了,都急急拿着筷子,瞪大眼专挑好的吃,故而有此名。
常小小看了看案板上肉,好像不太够啊,狼最近都饿狠了,真要让它们吃个肚饱,这点肉压根不够分。
最关键的是,她的背篓里已经塞满了衣服,装不下了,虽然可以扛着肉走,但太过高调,引来怀疑。
“你这有没有活猪啊?要不,我赶回去自己杀。”
郑屠夫还是第一次见有人来摊位上买活猪的,毕竟他的主业是杀猪,算是一门技术活,卖的肉价里已经包含了技术费。
真要收活猪,还不如自己去城外挨家挨户敲门问呢。
“我这不是急着要嘛,你若有,便直接卖于我,也免得你三更半夜爬起来多杀一头。”
郑屠夫的院子还真有几头猪备着,当下便赶来一头,“这个我给你算便宜点,但你会杀吗?”
“山里人没那么多讲究,几个人摁着捅死就成。”
这也太没技术含量了,郑屠夫脸抽了抽,压下了心中想为人师的欲望,递上根竹枝,“拿上吧,赶猪很简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