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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给自己灌酒,两人举杯的频率完全不在一条线上。

    挽茵喜欢祝文安喝酒的样子,酒杯挡住他的视线,她就能更肆无忌惮地多看他几眼,他长得好看,怎么看,都觉得好看,短短几个月,心境的转变就如沧海桑田,当初第一次看见祝文安的画像,她只觉得祝文安糟蹋了副好皮囊,而现在,她觉得,只有这样的媚眼,才配得上他。

    不知祝文安买了什么酒,太烈,挽茵只陪着少喝了酒杯就略感醉意,看祝文安还一点事儿没有的样子,问:“祝公子是喝酒如饮水不会醉的类型?”

    “怎么可能,酒对你来说是烈酒,对我来说也是烈酒,如果喝酒和喝水一样,我也没必要拉你来喝酒。”

    “是嘛?看你脸都没红。”挽茵不信。

    “我喝酒,醉在这里,不醉脸上。”祝文安指了指自己的心脏处。

    “我酒量可是很差的,只有你一个人一直喝,会不会太没意思?”

    “知道我为什么找你喝酒吗?”

    挽茵也觉得如果只是想找人豪饮,明明该去敲楼西客的房门,祝文安来找她,所以酒,只是陪衬吧。身为大夫,挽茵讲究养生,喝酒伤身,除了一些药酒,挽茵很少碰纯粹的酒酿,所以酒,对挽茵来说也只是陪衬。

    “喝酒就是为了买醉,买醉嘛,要么浇愁,要么壮胆……你胆子挺大的,是有烦心事?”挽茵想不出堂堂一言堂的大掌门能有什么烦心事儿?

    祝文安放下酒杯,两只手突然抓住挽茵的双手,挽茵双目瞪得浑圆,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祝文安打量着挽茵,脸越靠越近,这样的动作,这样屏息凝气的感觉,勾起挽茵脑海深处的无法忘记的碎片。

    挽茵还记得,在一言堂里,祝文安抱了他最珍视的琴来找她邀功,迎着斑驳的阳光,祝文安俯下的身子将她笼罩在阴影中,视线中只有他干净俊美的脸颊,嘴唇上压着柔软湿润的触感。

    也许醉的人是她,她僵硬的身体不是害怕,只是紧张,她竟期待着那张脸再靠近一些,做出回忆中那个让她心跳到快窒息的亲吻。

    但是他,并没有像她期待的那样,反而惊觉自己差点唐突了少女而闪避了目光。

    挽茵声音颤颤地说:“你喝酒……是为了壮胆跟我说什么?”

    祝文安摇摇头:“也没什么可说的,喝了酒才敢跟你说的话,你敢当真吗?况且你不想听的,我说了你也当听不到,”祝文安这话说的有些悲凉,他深吸一口气,坐到挽茵身边,身子突然倒下去,头枕在挽茵的双腿上:“只望你看在我喝太多的份儿上,让我躺一会儿。”

    祝文安的目的远比挽茵想象的简单,只不过想跟一个人喝点小酒,只不过,想接着酒劲儿躺在一个人的腿上,补上昨晚失去的美梦。

    挽茵任由祝文安将她的腿当成枕头,背靠着身后的白杨树,午后的树林寂静无声,只有树叶在风中沙沙呢喃。挽茵抬起头,树梢的两只黄鹂鸟正偎依在一起互相整理羽毛,这年头连鸟都成双成对,没天理,低下头,是祝文安闭着眼酣睡的面孔。

    挽茵第一次能这样肆无忌惮地观察祝文安的五官,不用担心对上他的目光,在三公子的书里,常常用“风流倜傥,玉树临风,一表人才”来形容他,他确实配得上这样的词汇。细碎的头发贴在祝文安脸颊上,挽茵伸出手,轻轻帮他将发丝拨开,脸颊下面连接的就是脖子,那纤细的脖子,只要将毒针扎进喉管里,纵是他有再深厚的内力也是死路一条,只要把袖子里藏的毒针扎进去,师父的在天之灵就能得到宽慰,只要扎进去……

    指尖触碰到他脸颊的肌肤,有一点滚烫的温度。

    挽茵猛然将手缩回来,被烫伤的是心里才对,光是这样偷偷看着祝文安的睡脸,嘴角就忍不住上翘,原来他也有这样的睡脸,原来他也有不设防的时候,原来他做美梦时也会露出甜甜的笑容,她下不去手!

    “对不起师父,只有这一次,让我做一个不孝的徒儿吧……”

    挽茵弯□子,将头贴在祝文安结实的胸膛上,他强而有力的心跳,仿佛是世界上最有效的催眠熏香。

    挽茵在白杨树下对着祝文安的脸大发色心的时候,客栈里快要闹翻天,起因是张之栋走路的时候不小心掉出一个肚兜,楼西客和桃绯正好走在后面,桃绯好心地捡起他掉落的肚兜,那肚兜绣工精细,月白色绸缎面料上绣着一条银色的小蛇,桃绯觉得很新奇,一般女子肚兜上不是绣花绣鱼就是绣鸳鸯,就算是她们西陵女子,也没见过肚兜上绣蛇的,对张之栋说:“你娘子爱好真奇怪,还是条白蛇,一看就是没毒的蛇。”在桃绯的观念里,蛇最大的价值就是有蛇毒,没毒的蛇也就泡泡药酒。

    张之栋不好意思地拿回肚兜,重新收好:“不是我娘子的。”

    在一旁的楼西客已经赤红了眼睛:“我认得那条蛇是女娲宫的标记,你怎么会有女娲宫弟子的肚兜?你是神偷张之栋?”

    张之栋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没想到连金刀门弟子都知道他的名号:“什么神偷,别那么客气,怪不好意思的,叫我小张或者小栋都行。”

    张之栋想太多,楼西客根本没想跟他用亲昵的称呼,楼西客手伸到背后抽出了他的金柄大刀,朝张之栋砍过去:“孽贼!敢偷冷月宫主的肚兜!”

    若问楼西客此生最恨的人是谁,答案就是神偷张之栋,尽管他从来没见过这个人,他对这位名声赫赫的神偷的恨意仍然深入骨髓,因为楼西客最爱的门派不是自己的亲生师门金刀门,而是女娲宫。

    幼年的楼西客最开始想要拜入女娲宫门下,但因为他从小长得就不咋好看,怎么也没办法说服别人他是个小女孩,连女娲宫的大门他都进不去,但他意志坚定,不是个轻言放弃的人,最后女娲宫不胜其扰,传信给金刀门,说是发现了特别适合拜入金刀门的聪慧弟子,从此楼西客光荣地成为了一名金刀门弟子。

    他千方百计想进的地方,竟然有个男人不费吹灰之力就进去了,他千方百计想见的女人,竟然有个男人偷走了她的肚兜,怎能不恨!

    张之栋肯定不会乖乖站着让楼西客砍,金刀门的金柄大刀威力强劲,但比较笨拙,对上张之栋敏捷的身手很吃亏,被张之栋左闪右闪躲过去。

    桃绯不知道楼西客跟张之栋突然打起来的原因,作为一个好娘子,不需要理由,夫君打谁她打谁,桃绯的轻功比楼西客强得多,张之栋不敢跟他们两个纠缠,撒丫子逃走,大街上出现了让人浮想联翩的画面,白面书生在前面跑,俏丽少女在后面追,最后面还跟了个抗刀的大汉,也不知那大汉追的是书生还是少女,大多数群众是这么认为的:少女想跟书生有一腿,书生不想跟少女有一腿,大汉想跟少女有一腿,少女只想跟书生有一腿,少女为了不想跟大汉有一腿跑掉,书生为了不跟少女有一腿比少女跑得还快。

    江湖中不仅传闻不靠谱,眼睛看见的东西也不见得靠谱。

    等挽茵和祝文安两个回到客栈,只看见哑哑一个人乖乖地趴在桌子上练习写字,挽茵问起另外三个人,哑哑比划半天才说清楚那三人的去向,不过张之栋因为什么被楼西客追杀,哑哑并不知道。

    他们三个走了更好,挽茵最怕被他们缠上,耽误她回一言堂的路程。臧艳华说她会在一言堂山下的镇子里呆一段时间,不知道她还在不在,希望能赶得上,挽茵还想她帮自己鉴定一下这个蛊茧。

    不知道星辰这段时间有没有按时吃药,但愿等蛊虫破茧那一日真的能拯救星辰久病枯朽的身体。

    “小家伙,你可要加油。”挽茵抱着装蛊虫的罐子,轻声说。

    不过很快挽茵就对那三个人起了杀心,第二天跟掌柜算账的时候,那三个人都欠着房钱。

    作者有话要说:好想写:

    挽茵把毒针扎进了祝文安的脖子

    [全文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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