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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些都只是主观原因,并非是他落败的真正的原因。
其实这段时间林雨泉也想了很多,抛开自己票房号召力不足的主观原因,正如邓爷爷说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经过《霍元甲》的发行上映,确实从中发现了曙光电影公司眼下存在的许多问题和中间犯的许多错误。
问题和错误都主要集中在发行和宣传上,由于之前的中信影视发行上映的电影只有寥寥三部,因此公司缺乏出色的发行宣传能力,尤其是在海外,更是毫无经验,使得《霍元甲》除在局部地区外,都没有出色的表现,而这和发行、宣传策略不佳有着很大关系。
一方面,虽然凭借优异的质量在不少国家地区实现上映,但很明显相对《英雄》和一众好莱坞大片,《霍元甲》上映地区总体仍然偏少,在这方面既有曙光电影公司现在不具备广泛发行渠道的原因,又是因为他没有将海外发行全部交给福克斯探照灯处理,选择了自己和当地发行公司谈合作。
另一方面,《霍元甲》虽然是全球同步上映,但除开内地和美国,其它地区几乎全靠发行方在上映前做了小规模的宣传,宣传力度是明显不够的,毕竟《霍元甲》不像《英雄》是买断,为了自己的利益,相较仅仅是代理发行的《霍元甲》,发行方肯定更舍得下本钱。
根据统计,目前好莱坞平均一部电影的营销费用接近3000万美元,许多投资上亿的好莱坞大片往往营销费用占据其投资的45%,甚至更高,少数电影还会出现营销发行费比制片还高。
尽管影片的质量是其能否在市场上成功的根本,但酒香也怕巷子深,但会不会卖电影,怎样卖电影同样是关键,只有当制片和营销发行都做好了,电影才能最大化的成功。
从这方面来讲,《霍元甲》投入的宣传费用远远不够,如果能够达到好莱坞的水平,想必其票房成绩就不是现在这样了。
当然即便落败了,林雨泉也不觉得丝毫气馁,这只是他的第一部电影而已,而且《英雄》可是投资3000万美金,总的来说,《英雄》还比《霍元甲》上映的国家地区多,就是这样不利的情况下,《英雄》的票房才堪堪比他多几百万美元,实际上他已经胜利了。
何况他还凭借着1.18亿美元的北美票房超过张艺某,成为目前在北美市场上票房成绩最好的大陆导演,做到了连张艺某也没能做到的事,光这一点就足够自豪了。
从这个角度讲,是否超过《英雄》其实已经变得不再重要,林雨泉现在就指望着这些地区加前面快收官的国家地区,靠着出色的电影质量,能拿下个1000万美元的票房,他就非常满足了。
当然这些都扯远了,随着《赤壁》筹备的进行,服装道具、场景搭建还有特效团队的订金,钱如同流水一样的花了出去,林雨泉最关心还是公司的资金状况。
根据方晴提供的数据显示,《霍元甲》截至目前的全球票房是1.6039亿美元,除国内因为曙光电影公司本身具有发行权和院线五五票房分成外,按照曙光电影公司和各国各地区签订的4:6票房分成协议,曙光影视可以入账6558万美元。当然这6558万美元并不全是他的,他还得交税。
因为是自己的个人独资企业,所以税收是按照个人所得税进行缴纳的,而且由于交税是采用查账征收的方式,因此这部分税收其实会在年底才进行缴纳,而其中的门道又非常多。
林雨泉也懒得自己处理,只是按照财务的核算,再缴纳税后,他实际上可以获得的收入是4918万美元。
4918万美元,再扣除制作成本3000万人民币,以及因为在北美展开小幅度宣传比预期上升的宣传成本3500万人民币后,《霍元甲》这部电影实际净盈利4133万美元,当然这些钱都是林雨泉的,倒也无所谓,反正扣除交税的部分,不算还在上映的地区,等目前的票房分成全部到账,他可以随意使用的资金足有4.1亿人民币。
这对于现在内地任何一家电影公司来说,都是一笔堪称庞大的资金,林雨泉在看到财务报表的时候也是愣了愣,悄然间,他竟然已经成了亿万富豪,不过他很快回过神来,即便没有《霍元甲》,他成为亿万富豪也只是早晚的事情,只是有了这么庞大的资金,刚好能让他心中的想法得以实现。
当然这些都只是主观原因,并非是他落败的真正的原因。
其实这段时间林雨泉也想了很多,抛开自己票房号召力不足的主观原因,正如邓爷爷说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经过《霍元甲》的发行上映,确实从中发现了曙光电影公司眼下存在的许多问题和中间犯的许多错误。
问题和错误都主要集中在发行和宣传上,由于之前的中信影视发行上映的电影只有寥寥三部,因此公司缺乏出色的发行宣传能力,尤其是在海外,更是毫无经验,使得《霍元甲》除在局部地区外,都没有出色的表现,而这和发行、宣传策略不佳有着很大关系。
一方面,虽然凭借优异的质量在不少国家地区实现上映,但很明显相对《英雄》和一众好莱坞大片,《霍元甲》上映地区总体仍然偏少,在这方面既有曙光电影公司现在不具备广泛发行渠道的原因,又是因为他没有将海外发行全部交给福克斯探照灯处理,选择了自己和当地发行公司谈合作。
另一方面,《霍元甲》虽然是全球同步上映,但除开内地和美国,其它地区几乎全靠发行方在上映前做了小规模的宣传,宣传力度是明显不够的,毕竟《霍元甲》不像《英雄》是买断,为了自己的利益,相较仅仅是代理发行的《霍元甲》,发行方肯定更舍得下本钱。
根据统计,目前好莱坞平均一部电影的营销费用接近3000万美元,许多投资上亿的好莱坞大片往往营销费用占据其投资的45%,甚至更高,少数电影还会出现营销发行费比制片还高。
尽管影片的质量是其能否在市场上成功的根本,但酒香也怕巷子深,但会不会卖电影,怎样卖电影同样是关键,只有当制片和营销发行都做好了,电影才能最大化的成功。
从这方面来讲,《霍元甲》投入的宣传费用远远不够,如果能够达到好莱坞的水平,想必其票房成绩就不是现在这样了。
当然即便落败了,林雨泉也不觉得丝毫气馁,这只是他的第一部电影而已,而且《英雄》可是投资3000万美金,总的来说,《英雄》还比《霍元甲》上映的国家地区多,就是这样不利的情况下,《英雄》的票房才堪堪比他多几百万美元,实际上他已经胜利了。
何况他还凭借着1.18亿美元的北美票房超过张艺某,成为目前在北美市场上票房成绩最好的大陆导演,做到了连张艺某也没能做到的事,光这一点就足够自豪了。
从这个角度讲,是否超过《英雄》其实已经变得不再重要,林雨泉现在就指望着这些地区加前面快收官的国家地区,靠着出色的电影质量,能拿下个1000万美元的票房,他就非常满足了。
当然这些都扯远了,随着《赤壁》筹备的进行,服装道具、场景搭建还有特效团队的订金,钱如同流水一样的花了出去,林雨泉最关心还是公司的资金状况。
根据方晴提供的数据显示,《霍元甲》截至目前的全球票房是1.6039亿美元,除国内因为曙光电影公司本身具有发行权和院线五五票房分成外,按照曙光电影公司和各国各地区签订的4:6票房分成协议,曙光影视可以入账6558万美元。当然这6558万美元并不全是他的,他还得交税。
因为是自己的个人独资企业,所以税收是按照个人所得税进行缴纳的,而且由于交税是采用查账征收的方式,因此这部分税收其实会在年底才进行缴纳,而其中的门道又非常多。
林雨泉也懒得自己处理,只是按照财务的核算,再缴纳税后,他实际上可以获得的收入是4918万美元。
4918万美元,再扣除制作成本3000万人民币,以及因为在北美展开小幅度宣传比预期上升的宣传成本3500万人民币后,《霍元甲》这部电影实际净盈利4133万美元,当然这些钱都是林雨泉的,倒也无所谓,反正扣除交税的部分,不算还在上映的地区,等目前的票房分成全部到账,他可以随意使用的资金足有4.1亿人民币。
这对于现在内地任何一家电影公司来说,都是一笔堪称庞大的资金,林雨泉在看到财务报表的时候也是愣了愣,悄然间,他竟然已经成了亿万富豪,不过他很快回过神来,即便没有《霍元甲》,他成为亿万富豪也只是早晚的事情,只是有了这么庞大的资金,刚好能让他心中的想法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