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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凯一个人坐在那里,盯着那壶茶,过去的点点滴滴不打招呼,不讲究顺序跃进脑海
他、邹铭还有程姝娅十几岁时就认识了。
谁先喜欢上谁,一切又是怎么开始的,讲不清楚。郑凯会和程姝娅在一起,却是一开始就心照不宣的事。
程姝娅是个极优秀的女孩。外貌出众,性格既清高又温柔。如果说收拾房子,整理衣物,以及做饭算是才华的话,程姝娅还才华出众。她是理想与现实中都无比完美的妻子,应当匹配完美的王子。
邹铭称得上是王子,可是这个王子与郑凯相比,总是差了那么一点。
邹铭很聪明,可是郑凯非常聪明;邹铭俊秀漂亮,可是郑凯更加迷人
甚至于年龄,郑凯都比邹铭大了几个月。
或者是邹铭也觉得郑凯与程姝娅更相配,或者他一开始并不爱她,在郑凯追求程姝娅的过程中,他只是提供帮助的角色。
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爱上了她不,他们相爱了?
郑凯的心剧烈地痛了一下,脑海莫名的悲壮画面闪烁个不停,耳朵里满是尖锐的哭声与喊叫
他伸手捂住饱受折磨的耳朵,恨不得将手伸进脑海里,将那些闪烁的画面抹干净
他想静一静,静静地想清楚这一切
想了多久,对于他这个早已将时间模糊的人来说,是说不清的。
只是从某一天开始,他打定了主意,重新焕发出生命活力。他早起、晨跑,吃早餐,接着邹铭就打了电话过来。
电话那头的邹铭显得很是兴奋,一听到他的声音就说:“我的天啊,还是有些像在做梦!我打了你的电话,只响了两声就听到你声音了!”过去那三年,他打郑凯的电话,无论通或不通,都不可能听到郑凯的声音。
“一切回归了!是时候重新开始,不是吗?”郑凯微笑着,望着窗外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的绿叶说“你已经回来了吗?”
“是。我和素琳现在坐出租车回去。”那边的邹铭说。
郑凯便道:“我忘了,应该去接你们的。要不,今天晚上一起吃晚饭,我请?”
“虽然只有两周,但是超级想念正宗的中餐。午饭一起吃吧!我们以前常去的那家”
“好啊,为你们接风。大约几点?”
“一点,怎么样?”
“就这样。”
他们常去的那家中餐馆叫做“奇源斋”只需二十分钟的车程就到了。时间还很早,郑凯有的是时间准备,便顺手整理一下书架。
以前,程姝娅最喜欢做的家务就是整理书架。她不是以内容区分整理它们,而是按照外表、高低排列,精装书与简装书绝对不能放在同一层。红色封面与紫色封面的也不能放在一起,因为不漂亮。
他看到有一层的书高低颜色都放得不好看,便一本本地重新排列
排到最后,书没有放满,空位上填放了一只水晶花瓶
他的手移到那里,停顿在空中,久久地盯着那只花瓶
这只花瓶是大大的水滴状,水滴的底部是沉郁的紫色,紫色飘上去,颜色也一点点减淡。
它很漂亮,可是郑凯不喜欢,现在看到更是伤心失落。
他跟程姝娅准备住进这套房子之前,和邹铭一起去商场买东西,姝娅一眼就看上了这只花瓶。郑凯嫌它颜色太过柔美,邹铭倒是也挺喜欢。
最后,他们买了另外一只,此时正在餐桌上。
至于这只紫色花瓶,是姝娅临终前买的。她就是抱着它过... -->>
郑凯一个人坐在那里,盯着那壶茶,过去的点点滴滴不打招呼,不讲究顺序跃进脑海
他、邹铭还有程姝娅十几岁时就认识了。
谁先喜欢上谁,一切又是怎么开始的,讲不清楚。郑凯会和程姝娅在一起,却是一开始就心照不宣的事。
程姝娅是个极优秀的女孩。外貌出众,性格既清高又温柔。如果说收拾房子,整理衣物,以及做饭算是才华的话,程姝娅还才华出众。她是理想与现实中都无比完美的妻子,应当匹配完美的王子。
邹铭称得上是王子,可是这个王子与郑凯相比,总是差了那么一点。
邹铭很聪明,可是郑凯非常聪明;邹铭俊秀漂亮,可是郑凯更加迷人
甚至于年龄,郑凯都比邹铭大了几个月。
或者是邹铭也觉得郑凯与程姝娅更相配,或者他一开始并不爱她,在郑凯追求程姝娅的过程中,他只是提供帮助的角色。
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爱上了她不,他们相爱了?
郑凯的心剧烈地痛了一下,脑海莫名的悲壮画面闪烁个不停,耳朵里满是尖锐的哭声与喊叫
他伸手捂住饱受折磨的耳朵,恨不得将手伸进脑海里,将那些闪烁的画面抹干净
他想静一静,静静地想清楚这一切
想了多久,对于他这个早已将时间模糊的人来说,是说不清的。
只是从某一天开始,他打定了主意,重新焕发出生命活力。他早起、晨跑,吃早餐,接着邹铭就打了电话过来。
电话那头的邹铭显得很是兴奋,一听到他的声音就说:“我的天啊,还是有些像在做梦!我打了你的电话,只响了两声就听到你声音了!”过去那三年,他打郑凯的电话,无论通或不通,都不可能听到郑凯的声音。
“一切回归了!是时候重新开始,不是吗?”郑凯微笑着,望着窗外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的绿叶说“你已经回来了吗?”
“是。我和素琳现在坐出租车回去。”那边的邹铭说。
郑凯便道:“我忘了,应该去接你们的。要不,今天晚上一起吃晚饭,我请?”
“虽然只有两周,但是超级想念正宗的中餐。午饭一起吃吧!我们以前常去的那家”
“好啊,为你们接风。大约几点?”
“一点,怎么样?”
“就这样。”
他们常去的那家中餐馆叫做“奇源斋”只需二十分钟的车程就到了。时间还很早,郑凯有的是时间准备,便顺手整理一下书架。
以前,程姝娅最喜欢做的家务就是整理书架。她不是以内容区分整理它们,而是按照外表、高低排列,精装书与简装书绝对不能放在同一层。红色封面与紫色封面的也不能放在一起,因为不漂亮。
他看到有一层的书高低颜色都放得不好看,便一本本地重新排列
排到最后,书没有放满,空位上填放了一只水晶花瓶
他的手移到那里,停顿在空中,久久地盯着那只花瓶
这只花瓶是大大的水滴状,水滴的底部是沉郁的紫色,紫色飘上去,颜色也一点点减淡。
它很漂亮,可是郑凯不喜欢,现在看到更是伤心失落。
他跟程姝娅准备住进这套房子之前,和邹铭一起去商场买东西,姝娅一眼就看上了这只花瓶。郑凯嫌它颜色太过柔美,邹铭倒是也挺喜欢。
最后,他们买了另外一只,此时正在餐桌上。
至于这只紫色花瓶,是姝娅临终前买的。她就是抱着它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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