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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十一月的某个夜晚, 洛樱独自一人坐在窗前。
她左手撑着额头,右手翻开一本小说。
这本小说名为《指匠情挑》,描绘了小姐与女仆的爱情故事。
当她读到女仆为小姐宽衣解带,她仿佛身临其境, 透过闪烁的烛光望见了逐渐靠近的属于两个女孩子的灵魂。
于是她的手指产生了钝感, 指尖触摸的纸页宛如空气。她听见淅淅沥沥的落雨声, 无数雨滴宛如珍珠一般,洒在她的心头,沿着未知的轨道缓缓滑动。
就在这时, 她的手机屏幕跳出一行消息:“学姐,我正在做量子编程平台,你有兴趣加入我们的研究小组吗?”
洛樱心不在焉地说:“好啊。”
林知夏秒回:“谢谢学姐!”
洛樱问她:“你最近过得好吗?”
“挺好的, ”林知夏反问,“你呢?”
洛樱答非所问:“我在看小说。”
林知夏果然好奇:“什么类型的小说?”
洛樱含糊而简略地描述道:“谈情说爱的。”
林知夏告诉她:“好巧, 昨天晚上我也看了一部谈情说爱的电影, 叫做《偷心》。”
偷心?
偷谁的心呢?
洛樱继续追问:“电影讲了什么?”
林知夏打出一大段话:“男主的老婆是女主,男主爱上了女二,女二嫁给了男二,男二对女主感兴趣,男主婚内出轨女二。最后, 女二跟男二和好了。女主被男主逼问有没有和男二上过床, 女主终于察觉男主不爱自己也不信任自己,就把他甩了。怎么样,结局是不是很有意思?”
洛樱只觉得她语气活泼又生动, 电影里的感情牵扯都被她柔化了。
洛樱就说:“哇,好有意思。”
每当洛樱和林知夏聊天,洛樱的嘴角总是微微上翘着。她可以放下手头的一切工作, 从简短的聊天记录中收获巨大的快乐。
林知夏聪明乐观、活泼开朗、博学多才、善于倾听……洛樱可以轻松列举出无数个优点,但是,每一个优点都无法解释她此刻的异样心态。
她问林知夏:“你相信爱情吗?”
林知夏飞快地回复道:“我相信人类有丰富的感情。”
洛樱思考片刻,缓慢地敲出一行字:“你还是很理智。”
林知夏补充说明:“也不算理智,说实话,爱情没有那么重要,它不是一种稳定而长久的状态,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
洛樱心底的旖旎情丝在这一刹那间烟消云散。而她甚至无法判断林知夏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
她端起茶杯,抿了一口热茶,又说:“我们来聊聊你的研究小组吧。”
“好的,学姐!”林知夏欢快地答应道。
从这天起,洛樱正式加入林知夏的团队——那是洛樱见过的氛围最好的研究团队。他们彼此尊重,相处融洽,哪怕有不同意见,也能心平气和地交流。
林知夏是团队的技术领导者,而江逾白负责各方协调,扩大团队的规模。他待人接物十分周到,性情与涵养都很好,他大概是林知夏最得力的合作伙伴。
洛樱愿意加入林知夏的公司,不仅是因为她敬佩林知夏的能力,更是因为她信任整个初创团队。
回国工作一年以后,洛樱越来越适应自己的办公室生活,也能从工作中获取愉悦感和满足感,美中不足的一点是,父母经常催促她找一个男朋友。
她快三十岁了。
父母要给她安排相亲。
妈妈没征询过洛樱的意见,就把她的微信名片推给了一位家境富裕、外表俊朗的年轻小伙。
妈妈语重心长地说:“阿樱,你瞧瞧吧,妈妈千挑万选,给你选出来的小伙。他从美国留学回来,身高一米八五,家里条件不错,比你小五岁,和你般配,有共同语言。”
洛樱闻言一怔。
因为林知夏也比洛樱小五岁。
当天夜里,这位小伙给洛樱发微信:“姐姐,你还没睡?”
洛樱保持礼貌的态度:“快睡了,晚安。”
小伙就说:“晚安的拼音是wanan,我爱你爱你的首字母拼音也是wanan,嘻嘻。”
洛樱没回复。
小伙忙问:“姐姐在想什么呢?”
洛樱答道:“想女人。”
小伙:“卧槽?”
洛樱反问:“你明白了吗?”
小伙:“嘿嘿,我可以穿女装的,姐姐。”
洛樱盯着漆黑的天花板,忽然下定了决心。她快三十岁了,古人常说“三十而立”,她应该把人生完整地掌握在自己手里,谁也无法操控她的意志。无论后果如何,她都自愿承担。
想通这一点之后,洛樱再一次重申道:“我很喜欢女孩子。”
小伙一言不发。
洛樱摆正自己的立场:“‘晚安’是客气话,和‘再见’一样。”——这条消息没发出去,因为小伙已经把她删除了。
她很高兴,当夜睡了个好觉。
第二天早晨,洛樱的家里却炸开了锅。
原来,小伙把聊天记录截屏,发给了洛樱的妈妈。
爸爸妈妈如临大敌一般质问洛樱,她所说的“我很喜欢女孩子”究竟是什么意思?
洛樱穿戴整齐,端正地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诚恳而严肃地回答:“你们可能没有办法接受。但你们是我最亲的人,如果你们都不接受我,我能从哪里找到认同呢?我真的喜欢女孩子,很喜欢。我想找一个女朋友。”
妈妈吃惊到无话可说,爸爸双手扶额,镇定良久。
洛樱依然不慌不乱:“你们总是催我相亲,浪费了你们和那些男生的时间。”
爸爸怀着最后一丝希望问她:“你不想相亲,编出来一个借口?爸爸妈妈都不会逼你……”
“爸爸,”洛樱打断了他的话,“你看我的样子,像是在说谎吗?我很认真啊,你们能感觉到吧。”
爸爸哑口无言。
妈妈拍了拍爸爸的后背。她用另一只手抓住洛樱的手腕,虽然妈妈一句话都没说,但是,洛樱从妈妈的眼中看到了理解与支持——这一瞬间,洛樱眼眶微潮。她很感激妈妈的体谅。不过,妈妈为她所做的远不止这些。
又过了几天,妈妈在微信上告诉洛樱:“妈妈最近在替你物色女朋友。”
洛樱:“?”
妈妈:“你得有个伴,女伴也好,妈同意了。”
洛樱:“随缘吧,我不急的。”
“那不行的,”妈妈却说,“晚了就被人抢光了,你以后多寂寞啊。”
洛樱复制粘贴林知夏之前发给她的那句话:“爱情没有那么重要,它不是一种稳定而长久的状态,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
良久后,妈妈才回答:“哎,你随缘吧。”
洛樱躺在床上,顺手发送一条朋友圈,只包含两个字“随缘”——她几乎不发朋友圈,这是她半年以来的第一条动态。
不过片刻的工夫,孟连思就通过微信向她提问:“成为恋人是善缘吗?”
洛樱坐了起来,半靠着床头。
洛樱对孟连思印象深刻。
孟连思是一位年轻的副教授,也是林知夏的同事。半年前,她加上洛樱的微信,此后她经常找洛樱聊天,但她们的谈话内容仅限于工作。
现在,孟连思突然冒出这样的问题,洛樱只能顺着她的意思说:“是啊。”
孟连思又问:“你想修善缘吗?”
她七拐八拐地绕了几个弯,其实就是在问洛樱:“你想不想谈恋爱?”
洛樱含蓄地说:“有一点呢。”
孟连思约她周六见面。
周六就是明天。
洛樱答应了。
随后,洛樱刷新朋友圈,又见孟连思发了一组自拍照,照片中的孟连思乌发雪肤,红唇皓齿,双眼直勾勾地望着她,她不由得手指一顿。
孟连思配了一行字:“刚才我约到了暗恋的人。”
洛樱缓缓地抱紧枕头。
第二天早上,洛樱八点起床化妆。她打扮一新,提前十分钟抵达目的地,孟连思竟然已经来了。
孟连思缓步靠近洛樱,还递给她一束娇艳的玫瑰。深红色的花瓣开得绚丽,就像孟连思唇边绽放的笑意。
洛樱收下了她的花,浅声说:“很漂亮的一束玫瑰,好香啊,谢谢你。”
孟连思莞尔一笑。她抬起手,将乌黑长发挽到耳后,洛樱注意到了她的耳饰——那是一对精致的粉色樱花耳饰。
洛樱的视线停留了两三秒钟,孟连思就把头发放下来了。她们走进街角的一家咖啡店,落座在光线晦暗的角落里。
洛樱打开菜单,很温柔地问:“孟老师,你爱吃什么呢?随便点吧,我来请客就好。”
孟连思却说:“只有学生才叫我孟老师,你不是我的学生啊。”
洛樱把玫瑰花放在腿上:“你的小名是什么?”
孟连思低头不语,洛樱猜测道:“思思?”
洛樱的声调婉转悦耳,尾音上扬,还含着几分笑。她只念了一次“思思”,就让孟连思喝下一口冰镇柠檬水,以求浇灭内心的旺盛火苗。
洛樱不再喊她的小名。
孟连思借口上厕所,抓着手机去了卫生间。她偷偷给林知夏发了一条消息:“林老师,下周你们公司组织团建,你学姐会去吗?”
林知夏反问:“我有好多学姐,你说的是哪一个?”
“你知道的那个。”孟连思含糊地说。
林知夏充满热情地鼓励她:“孟老师!你直接问洛樱学姐吧!不要怂!大胆地向前走!我相信你可以的!你是我们四校研究组的重要成员!我热烈欢迎你和学姐一起参加我们公司的团建!”
孟连思第一次看见林知夏打出这么多的感叹号。
她怀疑林知夏早已洞悉一切。
她决定采纳林知夏的建议。
她洗了个手,喷过香水,照过镜子,方才回到洛樱的身边。
洛樱正在搅拌一杯咖啡。她握着一把小银勺,指尖轻轻一顿:“你喜欢大城市的生活吗?比如北京,纽约之类的。”
孟连思有些意外。她看着洛樱,忽然说:“我跟着导师去纽约大学做过汇报,当时你在纽约读博士。”
“这样啊,”洛樱感慨道,“我总觉得几年前就见过你。”
孟连思岔开话题:“你下周参加公司的团建吗?”
“孟老师下周的工作忙吗?”洛樱答非所问。
孟连思把洛樱的问题当做了委婉的邀请。她几乎是不假思索地飞快回答:“我不忙的,这学期不带课,下周就能请公休假。”
此话一出,她又意识到自己太过急切。
她轻轻地推动桌上的花瓶,几支深红色的假花挡住了她的脸。透过茂盛的花叶缝隙,她和洛樱对视几秒钟,洛樱竟然笑了:“我们一块去旅游吧。”
洛樱摘下一朵玫瑰,放进她空白的餐盘里。
她就说:“好啊。”又补充道:“我会摄影,我给你拍照。”
洛樱夸赞道:“孟老师真是才华横溢。”
她这一声“孟老师”念的比“思思”还动听,孟连思左手绞紧裙摆,右手取下一枚樱花耳环,挂在了盘中玫瑰的根茎位置,并把这一朵玫瑰还给了洛樱。
这天以后,孟连思和洛樱每天至少闲聊两个小时。
她们的聊天内容五花八门,涵盖各种零碎的信息。洛樱发现孟连思比她想象中更聪明,也更可爱。
洛樱原本以为,孟连思是那种做事井井有条的自律型女强人,但是,现实与洛樱的设想刚好相反——孟连思很宅,也很喜欢睡懒觉。她一本书能读一天,期间会忘记吃饭,累了就瘫在沙发上看电影。她最爱的水果是橘子,最痴迷的零食是巧克力,最热衷的电影类型是类似于《疯狂动物城》、《寻梦环游记》、《夏目友人帐》之类的温馨感人的动漫。
于是,公司团建的前一夜,洛樱往自己的行李箱里塞了两大盒巧克力,这一举动被洛樱的妈妈察觉了。
妈妈旁敲侧击地问她:“阿樱啊,你有情况吗?怎么都不跟妈妈讲一声呢,你说出来让我和你爸高兴高兴。你爸今年上半年的投资很成功,你要是找到伴了,我们家就是喜上加喜。”
洛樱却说:“我和她还没到那一步。”
妈妈叮嘱道:“妈告诉你,你慢慢来,先送点巧克力、毛绒玩具,过两三个月,送她手机、项链、钻戒,这不就成了吗?”
洛樱双手按着行李箱,几乎能摸到箱子里巧克力盒子的轮廓。
洛樱的心态很奇怪。
她并没有“我要赶紧谈恋爱”或者“我要把她拿下”之类的念头。她只是想多了解、多认识孟连思,再考虑下一步动作。
第二天早晨,天还没亮,洛樱就起床了。
她化了精致妆容,穿上连衣裙和风衣,戴上珍珠耳环,还用了一点混合金橘、柑橘与柠檬气息的香水——她猜想孟连思大概会喜欢这种香味。
洛樱猜得没错。
前往机场的路上,孟连思和洛樱同坐一排。
孟连思闻到洛樱身上的香气,就把后背挺得笔直。然而,哪怕孟连思挺得再直,她的心是弯的,如何能掩藏呢?
从公司到机场的两个小时的车程里,孟连思起初还有点紧张,后来她渐渐地放松下来,再加上她今天醒得早,人又困,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她做了一个梦。
她梦见洛樱抚弄她的头发,将黑色发丝缠绕在自己的指尖,绕成了戒指的形状。她牵着洛樱回家,刚要踏进家门,天上掉下来一只酒瓶,砸在她的头顶,把她撞得眼冒金星。
孟连思睁开双眼。
现实世界依然风平浪静。
洛樱正在听音乐。
“你听什么?”孟连思问她。
洛樱用左手拉开一只耳机。她把耳机挂到孟连思的右耳上,动作轻柔,态度亲近,孟连思听见舒缓的钢琴曲。她又问:“曲子的名字?”
“致野玫瑰。”洛樱对她说。
致野玫瑰——这是钢琴曲的名字。
仲春时节的阳光灿烂而温暖。光线透过窗户,洒在洛樱的颈肩处。她的皮肤有些苍白,暖色调的光线为她增色不少,使她看上去就像从画里走出来的美人。
孟连思出神地望着她,她又笑了,还摘下另一只耳机,轻扣在孟连思的另一只耳朵上。
这一次,她的指尖与孟连思的耳尖有短暂的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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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十一月的某个夜晚, 洛樱独自一人坐在窗前。
她左手撑着额头,右手翻开一本小说。
这本小说名为《指匠情挑》,描绘了小姐与女仆的爱情故事。
当她读到女仆为小姐宽衣解带,她仿佛身临其境, 透过闪烁的烛光望见了逐渐靠近的属于两个女孩子的灵魂。
于是她的手指产生了钝感, 指尖触摸的纸页宛如空气。她听见淅淅沥沥的落雨声, 无数雨滴宛如珍珠一般,洒在她的心头,沿着未知的轨道缓缓滑动。
就在这时, 她的手机屏幕跳出一行消息:“学姐,我正在做量子编程平台,你有兴趣加入我们的研究小组吗?”
洛樱心不在焉地说:“好啊。”
林知夏秒回:“谢谢学姐!”
洛樱问她:“你最近过得好吗?”
“挺好的, ”林知夏反问,“你呢?”
洛樱答非所问:“我在看小说。”
林知夏果然好奇:“什么类型的小说?”
洛樱含糊而简略地描述道:“谈情说爱的。”
林知夏告诉她:“好巧, 昨天晚上我也看了一部谈情说爱的电影, 叫做《偷心》。”
偷心?
偷谁的心呢?
洛樱继续追问:“电影讲了什么?”
林知夏打出一大段话:“男主的老婆是女主,男主爱上了女二,女二嫁给了男二,男二对女主感兴趣,男主婚内出轨女二。最后, 女二跟男二和好了。女主被男主逼问有没有和男二上过床, 女主终于察觉男主不爱自己也不信任自己,就把他甩了。怎么样,结局是不是很有意思?”
洛樱只觉得她语气活泼又生动, 电影里的感情牵扯都被她柔化了。
洛樱就说:“哇,好有意思。”
每当洛樱和林知夏聊天,洛樱的嘴角总是微微上翘着。她可以放下手头的一切工作, 从简短的聊天记录中收获巨大的快乐。
林知夏聪明乐观、活泼开朗、博学多才、善于倾听……洛樱可以轻松列举出无数个优点,但是,每一个优点都无法解释她此刻的异样心态。
她问林知夏:“你相信爱情吗?”
林知夏飞快地回复道:“我相信人类有丰富的感情。”
洛樱思考片刻,缓慢地敲出一行字:“你还是很理智。”
林知夏补充说明:“也不算理智,说实话,爱情没有那么重要,它不是一种稳定而长久的状态,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
洛樱心底的旖旎情丝在这一刹那间烟消云散。而她甚至无法判断林知夏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
她端起茶杯,抿了一口热茶,又说:“我们来聊聊你的研究小组吧。”
“好的,学姐!”林知夏欢快地答应道。
从这天起,洛樱正式加入林知夏的团队——那是洛樱见过的氛围最好的研究团队。他们彼此尊重,相处融洽,哪怕有不同意见,也能心平气和地交流。
林知夏是团队的技术领导者,而江逾白负责各方协调,扩大团队的规模。他待人接物十分周到,性情与涵养都很好,他大概是林知夏最得力的合作伙伴。
洛樱愿意加入林知夏的公司,不仅是因为她敬佩林知夏的能力,更是因为她信任整个初创团队。
回国工作一年以后,洛樱越来越适应自己的办公室生活,也能从工作中获取愉悦感和满足感,美中不足的一点是,父母经常催促她找一个男朋友。
她快三十岁了。
父母要给她安排相亲。
妈妈没征询过洛樱的意见,就把她的微信名片推给了一位家境富裕、外表俊朗的年轻小伙。
妈妈语重心长地说:“阿樱,你瞧瞧吧,妈妈千挑万选,给你选出来的小伙。他从美国留学回来,身高一米八五,家里条件不错,比你小五岁,和你般配,有共同语言。”
洛樱闻言一怔。
因为林知夏也比洛樱小五岁。
当天夜里,这位小伙给洛樱发微信:“姐姐,你还没睡?”
洛樱保持礼貌的态度:“快睡了,晚安。”
小伙就说:“晚安的拼音是wanan,我爱你爱你的首字母拼音也是wanan,嘻嘻。”
洛樱没回复。
小伙忙问:“姐姐在想什么呢?”
洛樱答道:“想女人。”
小伙:“卧槽?”
洛樱反问:“你明白了吗?”
小伙:“嘿嘿,我可以穿女装的,姐姐。”
洛樱盯着漆黑的天花板,忽然下定了决心。她快三十岁了,古人常说“三十而立”,她应该把人生完整地掌握在自己手里,谁也无法操控她的意志。无论后果如何,她都自愿承担。
想通这一点之后,洛樱再一次重申道:“我很喜欢女孩子。”
小伙一言不发。
洛樱摆正自己的立场:“‘晚安’是客气话,和‘再见’一样。”——这条消息没发出去,因为小伙已经把她删除了。
她很高兴,当夜睡了个好觉。
第二天早晨,洛樱的家里却炸开了锅。
原来,小伙把聊天记录截屏,发给了洛樱的妈妈。
爸爸妈妈如临大敌一般质问洛樱,她所说的“我很喜欢女孩子”究竟是什么意思?
洛樱穿戴整齐,端正地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诚恳而严肃地回答:“你们可能没有办法接受。但你们是我最亲的人,如果你们都不接受我,我能从哪里找到认同呢?我真的喜欢女孩子,很喜欢。我想找一个女朋友。”
妈妈吃惊到无话可说,爸爸双手扶额,镇定良久。
洛樱依然不慌不乱:“你们总是催我相亲,浪费了你们和那些男生的时间。”
爸爸怀着最后一丝希望问她:“你不想相亲,编出来一个借口?爸爸妈妈都不会逼你……”
“爸爸,”洛樱打断了他的话,“你看我的样子,像是在说谎吗?我很认真啊,你们能感觉到吧。”
爸爸哑口无言。
妈妈拍了拍爸爸的后背。她用另一只手抓住洛樱的手腕,虽然妈妈一句话都没说,但是,洛樱从妈妈的眼中看到了理解与支持——这一瞬间,洛樱眼眶微潮。她很感激妈妈的体谅。不过,妈妈为她所做的远不止这些。
又过了几天,妈妈在微信上告诉洛樱:“妈妈最近在替你物色女朋友。”
洛樱:“?”
妈妈:“你得有个伴,女伴也好,妈同意了。”
洛樱:“随缘吧,我不急的。”
“那不行的,”妈妈却说,“晚了就被人抢光了,你以后多寂寞啊。”
洛樱复制粘贴林知夏之前发给她的那句话:“爱情没有那么重要,它不是一种稳定而长久的状态,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
良久后,妈妈才回答:“哎,你随缘吧。”
洛樱躺在床上,顺手发送一条朋友圈,只包含两个字“随缘”——她几乎不发朋友圈,这是她半年以来的第一条动态。
不过片刻的工夫,孟连思就通过微信向她提问:“成为恋人是善缘吗?”
洛樱坐了起来,半靠着床头。
洛樱对孟连思印象深刻。
孟连思是一位年轻的副教授,也是林知夏的同事。半年前,她加上洛樱的微信,此后她经常找洛樱聊天,但她们的谈话内容仅限于工作。
现在,孟连思突然冒出这样的问题,洛樱只能顺着她的意思说:“是啊。”
孟连思又问:“你想修善缘吗?”
她七拐八拐地绕了几个弯,其实就是在问洛樱:“你想不想谈恋爱?”
洛樱含蓄地说:“有一点呢。”
孟连思约她周六见面。
周六就是明天。
洛樱答应了。
随后,洛樱刷新朋友圈,又见孟连思发了一组自拍照,照片中的孟连思乌发雪肤,红唇皓齿,双眼直勾勾地望着她,她不由得手指一顿。
孟连思配了一行字:“刚才我约到了暗恋的人。”
洛樱缓缓地抱紧枕头。
第二天早上,洛樱八点起床化妆。她打扮一新,提前十分钟抵达目的地,孟连思竟然已经来了。
孟连思缓步靠近洛樱,还递给她一束娇艳的玫瑰。深红色的花瓣开得绚丽,就像孟连思唇边绽放的笑意。
洛樱收下了她的花,浅声说:“很漂亮的一束玫瑰,好香啊,谢谢你。”
孟连思莞尔一笑。她抬起手,将乌黑长发挽到耳后,洛樱注意到了她的耳饰——那是一对精致的粉色樱花耳饰。
洛樱的视线停留了两三秒钟,孟连思就把头发放下来了。她们走进街角的一家咖啡店,落座在光线晦暗的角落里。
洛樱打开菜单,很温柔地问:“孟老师,你爱吃什么呢?随便点吧,我来请客就好。”
孟连思却说:“只有学生才叫我孟老师,你不是我的学生啊。”
洛樱把玫瑰花放在腿上:“你的小名是什么?”
孟连思低头不语,洛樱猜测道:“思思?”
洛樱的声调婉转悦耳,尾音上扬,还含着几分笑。她只念了一次“思思”,就让孟连思喝下一口冰镇柠檬水,以求浇灭内心的旺盛火苗。
洛樱不再喊她的小名。
孟连思借口上厕所,抓着手机去了卫生间。她偷偷给林知夏发了一条消息:“林老师,下周你们公司组织团建,你学姐会去吗?”
林知夏反问:“我有好多学姐,你说的是哪一个?”
“你知道的那个。”孟连思含糊地说。
林知夏充满热情地鼓励她:“孟老师!你直接问洛樱学姐吧!不要怂!大胆地向前走!我相信你可以的!你是我们四校研究组的重要成员!我热烈欢迎你和学姐一起参加我们公司的团建!”
孟连思第一次看见林知夏打出这么多的感叹号。
她怀疑林知夏早已洞悉一切。
她决定采纳林知夏的建议。
她洗了个手,喷过香水,照过镜子,方才回到洛樱的身边。
洛樱正在搅拌一杯咖啡。她握着一把小银勺,指尖轻轻一顿:“你喜欢大城市的生活吗?比如北京,纽约之类的。”
孟连思有些意外。她看着洛樱,忽然说:“我跟着导师去纽约大学做过汇报,当时你在纽约读博士。”
“这样啊,”洛樱感慨道,“我总觉得几年前就见过你。”
孟连思岔开话题:“你下周参加公司的团建吗?”
“孟老师下周的工作忙吗?”洛樱答非所问。
孟连思把洛樱的问题当做了委婉的邀请。她几乎是不假思索地飞快回答:“我不忙的,这学期不带课,下周就能请公休假。”
此话一出,她又意识到自己太过急切。
她轻轻地推动桌上的花瓶,几支深红色的假花挡住了她的脸。透过茂盛的花叶缝隙,她和洛樱对视几秒钟,洛樱竟然笑了:“我们一块去旅游吧。”
洛樱摘下一朵玫瑰,放进她空白的餐盘里。
她就说:“好啊。”又补充道:“我会摄影,我给你拍照。”
洛樱夸赞道:“孟老师真是才华横溢。”
她这一声“孟老师”念的比“思思”还动听,孟连思左手绞紧裙摆,右手取下一枚樱花耳环,挂在了盘中玫瑰的根茎位置,并把这一朵玫瑰还给了洛樱。
这天以后,孟连思和洛樱每天至少闲聊两个小时。
她们的聊天内容五花八门,涵盖各种零碎的信息。洛樱发现孟连思比她想象中更聪明,也更可爱。
洛樱原本以为,孟连思是那种做事井井有条的自律型女强人,但是,现实与洛樱的设想刚好相反——孟连思很宅,也很喜欢睡懒觉。她一本书能读一天,期间会忘记吃饭,累了就瘫在沙发上看电影。她最爱的水果是橘子,最痴迷的零食是巧克力,最热衷的电影类型是类似于《疯狂动物城》、《寻梦环游记》、《夏目友人帐》之类的温馨感人的动漫。
于是,公司团建的前一夜,洛樱往自己的行李箱里塞了两大盒巧克力,这一举动被洛樱的妈妈察觉了。
妈妈旁敲侧击地问她:“阿樱啊,你有情况吗?怎么都不跟妈妈讲一声呢,你说出来让我和你爸高兴高兴。你爸今年上半年的投资很成功,你要是找到伴了,我们家就是喜上加喜。”
洛樱却说:“我和她还没到那一步。”
妈妈叮嘱道:“妈告诉你,你慢慢来,先送点巧克力、毛绒玩具,过两三个月,送她手机、项链、钻戒,这不就成了吗?”
洛樱双手按着行李箱,几乎能摸到箱子里巧克力盒子的轮廓。
洛樱的心态很奇怪。
她并没有“我要赶紧谈恋爱”或者“我要把她拿下”之类的念头。她只是想多了解、多认识孟连思,再考虑下一步动作。
第二天早晨,天还没亮,洛樱就起床了。
她化了精致妆容,穿上连衣裙和风衣,戴上珍珠耳环,还用了一点混合金橘、柑橘与柠檬气息的香水——她猜想孟连思大概会喜欢这种香味。
洛樱猜得没错。
前往机场的路上,孟连思和洛樱同坐一排。
孟连思闻到洛樱身上的香气,就把后背挺得笔直。然而,哪怕孟连思挺得再直,她的心是弯的,如何能掩藏呢?
从公司到机场的两个小时的车程里,孟连思起初还有点紧张,后来她渐渐地放松下来,再加上她今天醒得早,人又困,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她做了一个梦。
她梦见洛樱抚弄她的头发,将黑色发丝缠绕在自己的指尖,绕成了戒指的形状。她牵着洛樱回家,刚要踏进家门,天上掉下来一只酒瓶,砸在她的头顶,把她撞得眼冒金星。
孟连思睁开双眼。
现实世界依然风平浪静。
洛樱正在听音乐。
“你听什么?”孟连思问她。
洛樱用左手拉开一只耳机。她把耳机挂到孟连思的右耳上,动作轻柔,态度亲近,孟连思听见舒缓的钢琴曲。她又问:“曲子的名字?”
“致野玫瑰。”洛樱对她说。
致野玫瑰——这是钢琴曲的名字。
仲春时节的阳光灿烂而温暖。光线透过窗户,洒在洛樱的颈肩处。她的皮肤有些苍白,暖色调的光线为她增色不少,使她看上去就像从画里走出来的美人。
孟连思出神地望着她,她又笑了,还摘下另一只耳机,轻扣在孟连思的另一只耳朵上。
这一次,她的指尖与孟连思的耳尖有短暂的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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