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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偏要选这个时间撒谎吗?凶器除了可便携的刀刃以外绝不可能,不会!没有道理!”福曼抱着混乱的大脑,将一个又一个否定投掷向格拉斯,却连一个表情变化都没有催出来,适才的威风早就转移到了格拉斯的身上。
“证据!证据呢!”
“哼,摔一跤就爬不起来了吗,看来你还是太嫩了啊,猪曼老弟。”
“...是福曼!”
特地弄错名字来激怒福曼,实在是画蛇添足之举,这就像是用榔头敲打过后,再用羽毛瘙痒。
“总之,凶器解释不清楚,你的推论就有一半都是做白日梦,而另一半,就让我这个老朋友继承,替你完成伟大的宏图吧,嘻嘻。”
福曼跪了下去,他在胜券在握时发起挑战,却被简单一招打得毫无还手之力,实在没有脸面去见自己的主子,就连与蝶在同一空间里站着,都让他恨不得在铁墙上挖个洞钻进去,一辈子都不出来。
格拉斯他赢了吗?他为比达夫争光了吗?也没有,他的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
“逻辑上行不通吧...要拿把长两米,重50斤的铁枪来行刺,只能显得凶手脑子不灵光,谁会去用一把根本不可能刺中目标,甚至拿起来都费劲的武器?”
沐阳站出一步,代替福曼反驳道,尽管他的小熊面具,与他发尾绑着的小人偶显得十分幼稚可笑,但从论点来看,是无可挑剔的。
“犯人的思考,我们普通人没法揣摩,当你在火灾现场时,会因为3楼太高而舍不得往下跳吗?冷静的思考,可是最宝贵的,但人是没办法永远保持冷静的,最重要的是,枪锋上有新鲜被擦拭过的血迹。”
拿出犯人异常论来回避论点,沐阳可不能让他嚣张下去,脚再进一步,后背沐浴着挚友的信任目光,沐阳不禁心虚起来,并内心跟她承诺,他想做的事绝对不会是天大的罪恶。
“就假设兰德是被长枪穿刺喉咙而死,那兰德在什么情况下死的?中毒?昏厥?没错,用这种武器刺杀,兰德是不可能有意识的,那么问题来了,杀害场所怎么解释?血迹在哪里?”
经过沐阳的一番反驳,格拉斯自信的表情没有一丝崩坏的迹象,他早就拿出下一步棋,正当他打算一鼓作气,挫败沐阳,却被沐阳抢先霸占了话语权。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要是这件兵器打从一开始就藏在了休息室里——你要真这么想,那可是让福曼先生占足了便宜啊。”
“啊...”
“哎?”
两个人干愣住在原地,格拉斯先一步察觉到了自己的愚蠢,他过于执着于血迹,反而给福曼的推理提供了一条绝佳的思路。
“从一开始,你不过将凶器替换了长枪,除此之外,依旧按照福曼的推理进行,你倒好,还帮他解释了长枪染血的谜团,这不就是拿着石头砸自己的两只脚吗?”
“啊...”轮到格拉斯跪坐了下去,喜悦来得太突然,福曼还没搞清楚怎么回事,恍恍惚惚地站了起来。
“教练先生,你行啊!”福曼高兴地像只准备开饭的小奶狗,不断向着沐阳发送崇拜的眼光。
福曼还没有站稳,却又听到了怪笑声。
“上天想我挣扎多一会,那就如你所愿。”
是死灰复燃的理查,他进入了极其放松的状态,胖女的抱压对他的影响小了许多,就连脸上难看的笑容,都得到了升华,变得更加丑了。
“理查...”
“警察先生,我差点就被你的气势压死了,但你们还是给了我机会,现在的我,确实对你满怀感激啊。”
“哼,有屁就快放!你没有说废话的权利!”比达夫忍不住地朝理查吼叫。
理查目视前方,目中无人地笑道:“波曼小姐,你不应该藏着掖,请给这些白痴一些脸色看看,让他们那颗摆设一般的大脑,理解理解。”
“...”
被明确指明的女佣波曼,安静地抬起头,仿佛杀掉了了一切感情,机械般回答道:“主人办公的房间,里头的两扇门是上锁的,据我所知,除了主人以外,没有其他人有钥匙。”
“嗯?那又如何,等兰德杀死——昏死过去后,从他身上取得钥匙不就...”福曼的表情,渐渐转阴,理解了异常。
“抛开尸体最后为何落至二楼不谈,如果理查作为神秘人要用长枪穿刺理查,他只有两个时机可能触碰到长枪,一是搀扶着兰德的同时拿着长枪,二是趁着四分钟空白,极速完成所有的流程,还得清理干净凶器,放回原位。”沐阳分析道。
“而监控也没有拍摄到长枪的踪影...也就是说,只有四分钟空白也许还有可能——”格拉斯从挫败中站了起来,尚存一丝希望地咬紧下唇,这两人开始一致对外,绞尽脑汁想把理查当成杀人犯抓捕归案。
“但有点奇怪哦。”比达夫捏着下巴,站了出来。
“我们搜查3楼的时候,房间里所有的门,没有一扇是锁着的。我要是拿了钥匙开了锁,肯定会在完事以后,将门锁上,就算连门都来不及上锁,也要借用那杆长棍子,意义何在啊??”
沐阳其实也有相同的疑惑,因为他在离开办公房之前,借用了兰德口袋的钥匙,将里面的门全都上锁后,才离开的,除非女佣和保镖事后以何种缘由借用尸体口袋的钥匙开锁,否则门是不可能开着的。
他脑中一晃而过委托人的身影,在足以拔起千年老树的风力下,仍然能爬上三楼行刺的家伙,难道是他...想到这,沐阳就放弃了思考,神仙不该掺杂在凡人里头,虽然沐阳本人也算半个神仙了。
“说不定有特殊的缘由...”... -->>
“你偏要选这个时间撒谎吗?凶器除了可便携的刀刃以外绝不可能,不会!没有道理!”福曼抱着混乱的大脑,将一个又一个否定投掷向格拉斯,却连一个表情变化都没有催出来,适才的威风早就转移到了格拉斯的身上。
“证据!证据呢!”
“哼,摔一跤就爬不起来了吗,看来你还是太嫩了啊,猪曼老弟。”
“...是福曼!”
特地弄错名字来激怒福曼,实在是画蛇添足之举,这就像是用榔头敲打过后,再用羽毛瘙痒。
“总之,凶器解释不清楚,你的推论就有一半都是做白日梦,而另一半,就让我这个老朋友继承,替你完成伟大的宏图吧,嘻嘻。”
福曼跪了下去,他在胜券在握时发起挑战,却被简单一招打得毫无还手之力,实在没有脸面去见自己的主子,就连与蝶在同一空间里站着,都让他恨不得在铁墙上挖个洞钻进去,一辈子都不出来。
格拉斯他赢了吗?他为比达夫争光了吗?也没有,他的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
“逻辑上行不通吧...要拿把长两米,重50斤的铁枪来行刺,只能显得凶手脑子不灵光,谁会去用一把根本不可能刺中目标,甚至拿起来都费劲的武器?”
沐阳站出一步,代替福曼反驳道,尽管他的小熊面具,与他发尾绑着的小人偶显得十分幼稚可笑,但从论点来看,是无可挑剔的。
“犯人的思考,我们普通人没法揣摩,当你在火灾现场时,会因为3楼太高而舍不得往下跳吗?冷静的思考,可是最宝贵的,但人是没办法永远保持冷静的,最重要的是,枪锋上有新鲜被擦拭过的血迹。”
拿出犯人异常论来回避论点,沐阳可不能让他嚣张下去,脚再进一步,后背沐浴着挚友的信任目光,沐阳不禁心虚起来,并内心跟她承诺,他想做的事绝对不会是天大的罪恶。
“就假设兰德是被长枪穿刺喉咙而死,那兰德在什么情况下死的?中毒?昏厥?没错,用这种武器刺杀,兰德是不可能有意识的,那么问题来了,杀害场所怎么解释?血迹在哪里?”
经过沐阳的一番反驳,格拉斯自信的表情没有一丝崩坏的迹象,他早就拿出下一步棋,正当他打算一鼓作气,挫败沐阳,却被沐阳抢先霸占了话语权。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要是这件兵器打从一开始就藏在了休息室里——你要真这么想,那可是让福曼先生占足了便宜啊。”
“啊...”
“哎?”
两个人干愣住在原地,格拉斯先一步察觉到了自己的愚蠢,他过于执着于血迹,反而给福曼的推理提供了一条绝佳的思路。
“从一开始,你不过将凶器替换了长枪,除此之外,依旧按照福曼的推理进行,你倒好,还帮他解释了长枪染血的谜团,这不就是拿着石头砸自己的两只脚吗?”
“啊...”轮到格拉斯跪坐了下去,喜悦来得太突然,福曼还没搞清楚怎么回事,恍恍惚惚地站了起来。
“教练先生,你行啊!”福曼高兴地像只准备开饭的小奶狗,不断向着沐阳发送崇拜的眼光。
福曼还没有站稳,却又听到了怪笑声。
“上天想我挣扎多一会,那就如你所愿。”
是死灰复燃的理查,他进入了极其放松的状态,胖女的抱压对他的影响小了许多,就连脸上难看的笑容,都得到了升华,变得更加丑了。
“理查...”
“警察先生,我差点就被你的气势压死了,但你们还是给了我机会,现在的我,确实对你满怀感激啊。”
“哼,有屁就快放!你没有说废话的权利!”比达夫忍不住地朝理查吼叫。
理查目视前方,目中无人地笑道:“波曼小姐,你不应该藏着掖,请给这些白痴一些脸色看看,让他们那颗摆设一般的大脑,理解理解。”
“...”
被明确指明的女佣波曼,安静地抬起头,仿佛杀掉了了一切感情,机械般回答道:“主人办公的房间,里头的两扇门是上锁的,据我所知,除了主人以外,没有其他人有钥匙。”
“嗯?那又如何,等兰德杀死——昏死过去后,从他身上取得钥匙不就...”福曼的表情,渐渐转阴,理解了异常。
“抛开尸体最后为何落至二楼不谈,如果理查作为神秘人要用长枪穿刺理查,他只有两个时机可能触碰到长枪,一是搀扶着兰德的同时拿着长枪,二是趁着四分钟空白,极速完成所有的流程,还得清理干净凶器,放回原位。”沐阳分析道。
“而监控也没有拍摄到长枪的踪影...也就是说,只有四分钟空白也许还有可能——”格拉斯从挫败中站了起来,尚存一丝希望地咬紧下唇,这两人开始一致对外,绞尽脑汁想把理查当成杀人犯抓捕归案。
“但有点奇怪哦。”比达夫捏着下巴,站了出来。
“我们搜查3楼的时候,房间里所有的门,没有一扇是锁着的。我要是拿了钥匙开了锁,肯定会在完事以后,将门锁上,就算连门都来不及上锁,也要借用那杆长棍子,意义何在啊??”
沐阳其实也有相同的疑惑,因为他在离开办公房之前,借用了兰德口袋的钥匙,将里面的门全都上锁后,才离开的,除非女佣和保镖事后以何种缘由借用尸体口袋的钥匙开锁,否则门是不可能开着的。
他脑中一晃而过委托人的身影,在足以拔起千年老树的风力下,仍然能爬上三楼行刺的家伙,难道是他...想到这,沐阳就放弃了思考,神仙不该掺杂在凡人里头,虽然沐阳本人也算半个神仙了。
“说不定有特殊的缘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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